标题: 远安县铁炉湾煤矿“10.1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一审开庭 [打印本页]

作者: 12309    时间: 2018-9-13 10:05
标题: 远安县铁炉湾煤矿“10.1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一审开庭


9月11日上午9时,远安县铁炉湾煤矿“10.1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在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宜昌市及各县市安监部门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县检察院全体青年干警、新闻媒体及部分群众近200人观摩庭审。

2017年10月15日9时许,湖北省远安县铁炉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致5人死亡,3人受伤。经专家组鉴定,铁炉湾煤矿通风设备不全、通风系统不完善,导致该矿掘进工作面通风不良,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调车过程中矿车相互摩擦碰撞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爆炸。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铁炉湾煤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某某、矿长曾某某、总工程师兼技术副矿长谭某、安全副矿长史某某、副矿长助理杨某某提起公诉,起诉指控铁炉湾煤矿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五名被告人作为应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在开庭前,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做了认真、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程序、证据、定性等问题与辩护人充分沟通,将部分问题解决在庭前;精心制作出庭预案,合理安排举证顺序,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全面完整,准确预测辩方的质证和辩论观点;制作多媒体示证PPT,由技术人员出庭提供技术支持,在举证、发表公诉意见时采用PPT同步播放形式提升庭审效果。

庭审中,由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增强庭审力量。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辩论。公诉人对庭审中出现的证据变化、被告人当庭翻供等现象,应对沉着冷静,反驳全面有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庭审活动历时一天,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作者: 顽童宝贝    时间: 2018-9-13 10:37
期待结果。
为远安的法官点赞。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8-9-13 15:13
从严惩处!
作者: 功成依旧    时间: 2018-9-14 19:23
黑心矿主,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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