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牌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9-4-18 10:30
标题:
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牌须知
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牌须知
2018年10月31日《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理》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本市准入登记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要求:
(一)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二)具有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
(三)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四)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五)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六)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登记注册须提供资料: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填写《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没有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由本人签承诺书说明车辆来来历)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按查验车辆,审核材料、录入信息、核发电动自行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的程序办理。
四、2019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领取临时通行标识后方可上路。201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识。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主张退货、换货、赔偿。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三年。
五、办牌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从2019年8月1日将对无牌上路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依法管理。
六、办证地点:
远安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鸣凤镇临沮大道149号)
七、倡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安装防盗电子芯片,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1日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9-4-18 10:31
购一份保障,享骑趣生活
——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电动自行车保险介绍
近年来,宜昌市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已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时也引发了相应的交通事故以及电动车偷盗等社会问题,由此衍生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不稳定状况,给平安宜昌建设带来了不良影响。
在政府的倡导下,保险公司参与,湖北智纵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芯片及监控平台已投入运行。平台24小时对加装智能防盗芯片车辆进行监控,并与公安机关110报警连接,及时处置盗抢警情。同时植入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推出的电动自行车保险方案;新、老电动车车主,均可在电动车经销商处进行实名登记。车主只需付258元,即可安装智能防盗芯片,并可获得一份电动车盗抢保险和享受一年运维服务。车主失窃报警并由公安部门受理后,如2个月内车辆未能追回的,保险公司按照标准给予盗抢险赔偿;如发生电动车三者责任事故和驾驶员意外伤害,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按照保险+服务模式,赔偿限额为2万元的第三者损失保险和赔偿限额为1万元的驾驶员意外保险,这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挽回了第三者的损失,成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的重要方式,促进平安宜昌建设的有力抓手。
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
湖北智纵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