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招聘安全监察员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21-11-30 16:21
标题: 招聘安全监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相关单位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安全生产监察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招聘人数为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2、远安籍户口或非远安籍户口但愿意长期在远安工作的公民;
  3、男性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缺陷;
  5、具备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6、会电脑操作;
  7、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持有安全生产监察员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远安县百帮公司   报名电话:3811249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2张(持有安全生产监察员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面试和笔试,面试合格后按照成绩1:3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依次递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参照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期内工资待遇为底薪(3500元)加绩效考核,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远安县百帮社会劳动与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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