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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凤阳光业主致开发商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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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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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20:55: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栖凤业主 于 2013-11-25 20:58 编辑

首先感谢广大网友、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开发商耐心看帖。作为栖凤阳光的业主,我仅代表小区业主将近期大家的困惑和疑问等问题诉至网络,以便充分弄清事实,争取小区业主的权益,同时建立有序的、良性发展的房市关系是每一个开发商应尽的义务,也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现就具体问题诉诸如下:
          经小区业主们实地查看,发现已交房的小区电梯房楼栋1楼近期在施工扩建车库,楼栋在已整体完工的基础上南侧向外浆砌水泥砖约0.6米,据现场施工人员口述,楼栋1楼南北2侧的车库设计存在缺陷,若北侧车库留足一车的长度,南侧就没有一车的长度,车不能全部停入车库中,现在向南外接约0.6米封闭起来,就能满足停车的要求。试问在外接车库过程中是否改变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是否改变了小区规划设计?如果是改变了规划设计又没得到主管部门许可,那么扩建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就是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尽职尽责责令开发商改正并予以监督。如果上述扩建是被某职能部门许可的,按照合同规定,应该书面告知业主,截止目前,业主们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也不知道开发商的行为是不是某行政部门许可的。若主管部门批准了开发商的扩建行为,设计单位允许开发商随意改变设计,待车库完全封闭后,车库顶部已与2楼住房阳台及窗户基本持平,势必给低层住户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应该有违背民法里面的相邻权问题。另新扩建的车库占用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现在围建起来出卖20年的使用权,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若行政职能部门许可了开发商的扩建行为,其行政许可行为有行政侵权的嫌疑。
这也算是一个举报帖子吧,希望职能部门调查给予广大业主及网友一个权威的交代。也欢迎开发商能互动这个帖子,为业主释疑解惑。(下图前四张为违建中的车库,最后一张为违建之前的车库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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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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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21:3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怎么能这样?这开发商靠谱不?
3#
发表于 2013-11-25 21:3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真的吗?本人也在那里买的房,不过还没拿钥匙,明天去看看,有图有真相,开发商这不是胡搞吗?自己的设计缺陷怎么自己不买单,非要购房者给你买设计缺陷的单?停不下车你就强行往外加呀???多丑啊?而且还有安全隐患,强行往外加通过的那个部门允许的??请给个说法!!
4#
发表于 2013-11-25 21:48: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开发商自己设计的图纸有问题,把责任都加给业主,这个算侵权么?
况且当初卖房根本就没说要加车库这一说,要不然很多业主都不会买的
这个本身就存在欺诈的行为,如果开发商以这个为最终结果,不知道业主可否退房呢?
合同上写的绿化率35%貌似也没有达到
不知道月底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会给个什么说法
5#
发表于 2013-11-25 21:55: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远安的开发商,个个黑,个个不把老百姓当个事,钱骗到手了,合同骗到手了,哪管百姓死活哦
6#
发表于 2013-11-25 21:59: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无论什么情况,希望开发商尽早给个解释。开始觉得蛮有档次的一个小区,现在越整越觉得。。。。唉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3-11-26 10:56 是不是很纠结了  详情 回复
7#
发表于 2013-11-25 22:00: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开发商卖完房后,已经没有此小区的土地所有权 因此在没有所有权的土地上的一切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城建监管部门的罚款,城管拆迁违章建筑的精神劲头难道只敢面对平民小老百姓吗?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3-11-25 22:26 说滴太好了!  详情 回复
8#
发表于 2013-11-25 22:26: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第一个逃 发表于 2013-11-25 22:00
开发商卖完房后,已经没有此小区的土地所有权 因此在没有所有权的土地上的一切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城建 ...

说滴太好了!
9#
发表于 2013-11-25 22:2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所有的发规只针对平头老百姓,开发商这么大的胆到底是哪个职能部门允许的!求解释!
10#
发表于 2013-11-25 22:5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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