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酒中八仙歌 于 2015-11-5 11:30 编辑
关于律诗的作法(上)
酒中八仙歌辑写
近来,写作格律诗渐成风气,实乃传承中华文化精髓之大幸。然少许诗友所标格律,大多与近体诗格律相悖。余与诸位诗友相似,处于初学阶段,深感不足。遂于闲暇时翻阅相关书籍,摘录辑写于下,以备共同习学之借鉴。此举实有班门弄斧之嫌,但如对同仁稍有助益,则达目的。
律诗一称“近体诗”,又称“今体诗”,和“古诗”为对待的名词。因为它的格律,有一定的平仄和对偶,有和谐的音节,有整齐的章句,作者不能自由地逾越它的范围。所谓对偶,中间四句必须相对,成为两联,三四两句称前联或颔联,五六两句称后联或颈联,这对句好比门的双扉,车的双轮,凡是虚字和实字,均须铢两悉称,并且要虚实相生,大概实字多则意简而句健,虚字多则意繁而句弱。有意对、有事对、有正对、有反对,方法很多,以后再说。
▲关于五言律诗
■声调
五言律诗的声调,其源流大抵和五言古诗同出于四言诗,在四言中再加一字,就成为五言。如四言“平平仄仄”中间加一个平声字,就成为“平平平仄仄”一句五言律诗。倘换加一个仄声字,就成为“平平仄仄仄”一句五言古诗。如“仄仄平平”中加一仄字,就成“仄仄仄平平”五律句。中间加一平字,就成“仄仄平平平”五古句。如“仄仄平仄”中加一平字,就成“仄仄平平仄”五律句,中加一仄字,就成“仄仄仄平仄”五古句。如“平平仄平”中加一仄字,就成“平平仄仄平”五律句,中加一平字,就成“平平平仄平”五古句。从这里,我们就可分辨出律诗和古诗句法的不同。大概古诗逢单句中往往加仄声字,逢双句中往往加平声字,律诗却和古诗相反,逢单句中加平声字,逢双句中加仄声字。所谓律者,含有规律和对偶的意思,有规律就不能杂乱,有对偶就不能孤立。大概律诗八句中平仄,最着重在每句第二字,如首句第二字仄,二句第二字必平,三句第二字平,四句第二字必仄,五句第二字仄,六句第二字必平,七句第二字平,八句第二字必仄。这种定式,就是通常所说的“粘法”(见下定式)。又按清朝王渔洋《律诗定体》说:“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字无妨也。大约仄可换平,平断不可换仄,第三字同此,若单句第一字可勿论。”又按盛唐初唐诸大诗人所做的律诗,有所谓的“四声递用法”,就是每诗中逢单句的末一字,必定要上去入三声都用全,就是本句中也没有复用三声的。间有句末三声偶然不完全,但是上去、去入、入上也须相间而用。因为三声互用才能使全诗音节铿锵,有抑扬顿挫之妙了。现在将平仄的定式列举于下:
■仄起定式 ■ 平起定式
● ● ● ○ ○ ○ ○ ● ● ○
仄起 韵 平起 韵
○ ○ ● ● ○ ● ● ● ○ ○
平对 韵 仄对 韵
○ ○ ○ ● ● ● ● ○ ○ ●
平粘 仄粘
● ● ● ○ ○ ○ ○ ● ● ○
仄对 韵 平对 韵
● ● ○ ○ ● ○ ○ ○ ● ●
仄粘 平粘
○ ○ ● ● ○ ● ● ● ○ ○
平对 韵 仄对 韵
○ ○ ○ ● ● ● ● ○ ○ ●
平粘 仄粘
● ● ● ○ ○ ○ ○ ● ● ○
仄对 韵 平对 韵
第一句如不押韵应为“仄 第一句如不押韵应为“平平
仄平平仄”每句第一字和 平仄仄“
第三字有时平仄可以互用
其在第二四五各字万不能
平仄互用必须照式
注:●指仄声字,包括上声、去声、入声字;○指平声字,包括上平声、下平声(亦称阴平、阳平)。以下同。
■四声递用法举例
独 有 宦 游 人, 偏 惊 物 候 新。
入 上 去 平 平韵 平 平 入 去 平韵
云 霞 出 海 曙, 梅 柳 渡 江 春。
平 平 入 上 去 平 上 去 平 平韵
淑 气 催 黄 鸟, 晴 光 转 绿 蘋。
入 去 平 平 上 平 平 上 入 平韵
忽 闻 歌 古 调, 归 思 欲 沾 襟。
入 平 平 上 去 平 去 入 平 平韵
按上诗照仄起定式来比对,其中“出”字应用平声,“梅”字应仄,“忽”字应平,“归”字应仄。这就是寻常一三不论处。
▲关于七言律诗
■声调
七言律诗的声调,大致和五言律诗差不多。从前人说五言出于四言,现在我们也可以说,七言出于五言。我们只要在五言律句每句的上面加两个字,就成为七言律句。比方五言是“仄仄仄平平”加二字,即成为“平平仄仄仄平平”。五言是“平平平仄仄”,加二字,即成“仄仄平平平仄仄”。因此可得到一个公式,就是平声字上面加仄声字,仄声字上面加平声字。至于粘法,七律诗也和五言律相同,不过七言律再加注意第六字的平仄相粘。现在将七言律诗平仄的公式,列举如下:
■仄起定式
● ● ○ ○ ● ● ○ 注: 第一句如不押韵应为“仄仄
起 韵 平平平仄仄“,每句第一、三、五字
○ ○ ● ● ● ○ ○ 有时平仄可以互用,其在第二四六七
对 韵 各字万不能平仄互用,必须照式。
○ ○ ● ● ○ ○ ● 第二四六字的粘对可参阅五言律定
粘 式的说明。
● ● ○ ○ ● ● ○
对 韵
● ● ○ ○ ○ ● ●
粘
○ ○ ● ● ● ○ ○
对 韵
○ ○ ● ● ○ ○ ●
粘
● ● ○ ○ ● ● ○
对 韵
■平起定式 ○ ○ ● ● ● ○ ○ 注: 起 韵 第一句如不押韵,应为 ● ● ○ ○ ● ● ○ “平平仄仄平平仄”。 对 韵 ● ● ○ ○ ○ ● ● 粘 ○ ○ ● ● ● ○ ○ 对 韵 ○ ○ ● ● ○ ○ ● 粘 ● ● ○ ○ ● ● ○ 对 韵 ● ● ○ ○ ○ ● ● 粘 ○ ○ ● ● ● ○ ○ 对 韵
按:除以上两式外,还有七言律用仄声韵的,不过作者很少,往往要和古诗相混。还有一种变格的七言律诗,其中每两句自为平仄,完全不照上式的排列,如岑参的《使君席夜送严河南赴长水》:娇歌急管杂青丝,银烛金杯映翠眉。使君地主能相送,河尹天明坐莫辞。春成月出人皆醉,野戌花深马去迟。寄声报尔山翁道,今日河南胜昔时。
■四声递用法举例
岧 嶤 太 华 俯 咸 京, 天 外 三 峰 削 不 成。
平 平 去 去 上 平 平韵 平 去 平 平 入 入 平韵
武 帝 祠 前 云 欲 散, 仙 人 掌 上 雨 初 晴。
上 去 平 平 平 入 去 平 平 上 上 上 平 平韵
河 山 北 枕 秦 关 险, 驿 路 西 连 汉 峙 平
平 平 入 去 平 平 上 入 去 平 平 去 上 平韵
借 问 路 旁 名 利 客, 何 如 此 处 学 长 生。
去 去 去 平 平 去 入 平 平 上 去 入 平 平韵
此诗照上列平起诗式参对,只有“天”、“路”二字平仄不对,盖在一三五处,原可通融。
按上例,根据董氏声调谱而列。其说曰:“七言律诗之法,亦自五言而来。即单句末三声互用之法,亦与五言同。七言首句如不入韵,句末用仄,只有三句,配以三声,适足无余,而并首句则为四声全备矣。故互用之法,尤视五言为严,必无一声两用者。其偶然不具而重用,则亦必三七隔用,断无五句之末与上下或同者,此尤不可不知。然亦仅矣,至中晚而乃渐不论也。至于句中三声互用之法,七言尤视五言为严,盖五言字少,或三仄二平,或二平三仄,故不能必用三仄。七言则三平四仄,或三仄四平,无句不足三仄者,故其法独密。如不审三声而用之,设遇二六用仄之处,偶同一声,则音节即不能谐和铿锵。大抵句中三声相间之法,不断每句,即每联亦宜细论。隔联亦然,一三五单字或可不论,二四六双字处,本联本句,隔联隔句,上下务宜相避,不可同宫同商,乃不致畸重畸轻,此为七律之极致,即五律亦然。世传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若用之三声互用相避之法,实为指南金鍼,真千古不传之秘也。老杜诗所谓“晚节渐于诗律细”,明指曰律,盖不指他体而言也。又曰‘重与细论文’,一再曰‘细’,细之云者,即所谓豪发无遗憾也”。照董氏辨律的精细而论,前所举崔颢的诗中,在第一句中就犯两去声字,二句犯两入声字,四句犯三上声字,七句犯三去声字。不过句末却四声全备,可以为法。又按王渔洋《律诗定体》说:“凡七言第一字俱无论,第三字与五言第一字同例,凡双句第三字应仄声者可拗平声,应平声者不可拗仄声。”又云“凡第六字拗用平,则第五字必用仄以救之。”也是说的用拗方法。可以参阅。我们寻常做诗,虽然不能尽照他的谱,加以束缚,不过为声调铿锵起见,自应在这些地方,略加注意。董氏尚有其他律诗拗体图谱,其法愈繁,此处暂不介绍。 |
评分
-
3
查看全部评分
-
|
点评 时间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