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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志随笔之六:封荫制度的演变
胡延雄
我国是一个官本位观念极为严重的国家,自古至今,相沿成习。朝廷命官,不仅在职时高管任做,骏马任骑,退休后仍然享有各种数不清的特殊待遇,即是死后,他的父母、妻儿,甚至其整个家族,都跟着沾光,享受荣华富贵,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种做法,在朝廷的顶层设计上叫做“封荫”,它包括封赠和袭荫。
封建时代具有一定品秩的官吏,其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妻室得受封赠,子孙亦得荫袭官爵,称为“封荫”。活着的人称“封”,已死的人称“赠”,这又叫“封赠”。子孙亦得荫袭官爵,称为“袭荫”。封赠去世之人,起自晋、宋,一般封赠一代,极少延及祖父。唐末以后,宰相贵臣方追赠三代。到了明、清时期,文武官员一品封赠三代,二、三品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八、九品只封本峰,亦按不同品级封赠其妻以不同名号,一般在有庆典时封赠。
咸丰八年重刊的《远安县志》在“卷四·封荫”一目中说:行善积德的优良品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推及皇恩的重典已经达到第四代人的程度了。虽然朝廷施恩分尊卑,有区别,但受恩方所得到的荣誉是没有区分的。文武官员对内要服从国家调度,对外要制约外敌入侵。无论有没有封荫恩及,那都是皇上的煌煌诏令,家族成员中能够世代承袭职衔的,已经是很大的荣耀了。何况皇上的恩宠使后人获荣耀于先代,更可以荫及子孙。朝廷崇尚道德,褒奖功臣,已经无微不至了。作臣子的有了功绩,怎么评价和赞扬呢?我们收录了一些资料,以示对他们的尊崇和怀念。
在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赠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以上授诰命,称诰封;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封。
咸丰版县志记载了一批封荫(包括封赠、袭荫)人物,我们选择几个,略作点评,一飨读者。
封赠人物: 简学,简而可之父,明朝万历时诰封浔州府知府。简而可,字敬所,万历戊子举人,河南密县(今新密市)儒学教谕(县级教育长官),丁酉年到南京(明朝陪都)任职,得顾启元等九人为学生。后提携其中的七人在朝廷任职。后以政绩擢升为翰林孔目历部郎,出任浔州知府。简而可曾到过远安,鸣凤山半山腰的“鸾凤常鸣”四个隶书大字,就是此公的杰作。简居官清介,以事被谪,改知安宁州,迁府丞。复仵权贵,罢归。崇祯甲戌年遇李自成农民军,愤骂被害,年七十四。朝廷嘉其忠义,诰封其父简学为浔州府知府。
李向春,李友兰之父,明万历时诰封全州知州,后封户部员外郎。李友兰,字石帆,远安才子。万历已酉举人,早年担任吴川县令,迁知全州,擢升南京户部郎。著有《经世格言》。因丁忧(父母去世,守孝三年)归家闲居,无意复出。在家修建锦浪园,常会友赋诗。同时建书院一所,教本县子弟读书习字。李自成农民军攻破县城,因不屈而被杀害。乾隆四十二年,与简而可同时被赐谥“节愍”。其父李向春由此被诰封全州知州,后封户部员外郎。今鸣凤山下风雨桥上游,当年有一小石岛破水而出,凿石为池,内载莲花,称为濂溪小岛,李石帆曾在此垂钓,故又称李石帆钓矶处。
李良弼,李正从之父,明天启戊午科举人,自麻城仕至富顺县知县,其子正从因父得官,最初为游击,食左都督俸。诰授(指朝廷用诰命授予封号)荣禄大夫。
袭荫人物: 李为楫,李正从之子,荫广东三水总戎。 李春艳,李必见之子,世袭云骑尉。 李裕俊,李春艳之子,世袭云骑尉。 张映莹,张正纲之子,世袭云骑尉。 王 环,王者仲之子,世袭云骑尉。 王锡恩,王 环之孙,世袭云骑尉。 周廷烈,周 泰之子,世袭云骑尉。
封建君主社会结束之后,封荫制度(包括封、赠、袭荫)也随之消亡,这是社会进步的题中应有之意。但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却出现过“顶职”一说,即子女可以顶替父母,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谋求一个职位,参加工作,获得好处。比起农村出身,父母都没有单位的农家子弟来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这项制度推行大概有十多年,被讽刺为封建色彩浓厚的变相世袭制而饱受诟病,于是逐渐烟消云散。
最近几年,又有一种新的说法,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将他们的子女安排到政府部门,或肥油单位,享受各种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好处。君不见那些官二代、官三代,不是大官便是大款,而一般的普通百姓,却连一个象样的工作也找不到,所以“顶职”一事,还是有必要的。起码给普通家庭的子女有一个出人头地的上升空间,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体现了一定的公平。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不知读者诸君以为如何呢?破除固化阶层的利益,消除官位世袭的影响,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体现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是一块硬骨头,但不啃这块硬骨头,社会就不能进步。我们热切地等待着这一天。
2018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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