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4-10-23 22:31 编辑
国庆勿忘祭先烈 烈士精神永留存
——远安县举行首次“革命烈士纪念日”活动
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每年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在9月30日举行烈士纪念活动。根据近日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天上午九点,我县在远安县地质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名义举行首次“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来自远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县法院、检察院领导,烈属和老战士代表、老干部代表,乡镇党政负责人和县直部门负责人,驻远部队官兵代表,中小学生代表、企业负责人代表约200人参加了这次“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县级领导周正英、张骏、王杰、庄辉俊、唐厚胜、李宏华、袁正泉、肖鹏飞、吴顺全、温志刚、李国和、向龙、任建新、陈流斌、张敏、许从亮、王旭新、陈德义、孙明琴、夏明海、郝传宝、牛本槐、曹勤峰、姜萍、郑国本、高源、敬顺庚、梅昌许、易绍训、徐圣华、郭志华、陈莉、奂庆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全体人员怀着崇敬的心情站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缅怀革命先烈,唱国歌,敬献花篮,向革命烈士默哀,瞻仰烈士的丰功伟绩。远安县是红色的革命根据地,这里有无数位为了革命的壮丽事业英勇献身的先烈们。明天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65岁生日了,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盛大的“革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既是为了庆祝我们祖国的生日,更是实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动的一堂实践课。这次活动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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