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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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只“电子眼”——守护这200万亩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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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24: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酒中八仙歌 于 2014-9-26 17:31 编辑

二十万只“电子眼”——守护200万亩森林

    昨日,远安县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4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强调的“保护好每一寸绿色”要求和全县打造“金山银山”、保护“绿水青山”、构筑民生 “靠山” 的工作目标,安排部署今后几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域景区化建设赋予林业的重要工作。会议按照“砍必批、占必审、损必复、盗必惩”12字方针制定了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措施。
    一是以县政府文件制定出台了《远安县林木采伐运输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林木采伐、运输、经营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二是以县政府文件制定出台了《远安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的目的、意义、范围、责任和管理办法。
    三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了《远安县村级护林员管理办法》。一村聘请一名兼职护林员,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森林管护网络,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四是经县委、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远安县涉林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发挥全县20万人的监督作用,举报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构筑成20万支“电子眼”,覆盖全县200多万亩森林,确保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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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6 17:2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酒中八仙歌 于 2014-9-26 17:38 编辑

远安县林业局涉林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远林〔2014〕69号


    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各种涉林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提高林业部门掌控、防范、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举报范围:违法运输木材及野生动植物、违法收购、加工木材及野生动植物、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第二条  举报方式: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网络等方式向远安县林业局及所属执法单位进行举报。
    第三条  举报受理程序:按首问责任制原则,由接受举报工作人员记录备案,并呈报局领导阅处。情况紧急时可以电话请示处理并做好电话记录。
    第四条  受奖条件:一是举报人为非林业工作人员;二是举报事件经查实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三是举报人联系方式清楚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能够联系举报人的。
    第五条  奖励标准:以单个案件为标准,最低奖50元,案值在10000元以下的举报案件,按10%进行奖励,对案值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1500元。对案值在30000元以上的,奖励3000元。
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的,第一时间举报人获奖励金额的50%,其他举报人均分奖励金额的50%。
    第六条  奖励发放程序:涉林行政案件查处后15个工作日内,办案人员向站队提交《举报奖励审批表》,站队负责人对《举报奖励审批表》进行核查确认,经局领导审批后由财务股直接存入举报人的银行帐户或由举报人直接到举报的相关执法单位领取。
    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三个月内,愿意领取举报奖励金的,按程序发放;超过三个月仍未提供有效发放途径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明确表示不要举报奖励的,不发放。
    第七条  林业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纪律及相关工作规定,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严禁挪用、侵吞举报人奖金,或者捏造举报人、指使或教唆他人冒充举报人领取奖励金。情节较轻的,直接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查处。   
    第八条  联合查办或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需要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必须按程序移交森林公安查处,由森林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条  举报人要以事实为根据,客观真实的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伪造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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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6 17:27: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举报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林业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3号  邮编:422000
举报电话:0717-3815668    0717-3815119(24小时值班)         
          18972594567
远安县森林公安局:0717-3812817  
18972598358(24小时值班)
鸣凤镇林业工作站:0717-3812571
花林寺镇林业工作站:0717-3895406
旧县镇林业工作站:0717-3780078
洋坪镇林业工作站:0717-3776719
河口乡林业工作站:0717-3671784
茅坪场镇林业工作站:0717-3881128
荷花镇林业工作站:0717-3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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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2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抢座,鼓掌。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6 22:09 谢谢朋友关注。敬茶!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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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33: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这个一定要支持.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6 22:16 谢谢总版主关注。这次会议开到村一级,县、乡、村三级党政一把手和分管的领导都出席,规格很高呢!县委书记、副书记都讲了话。我相信,这次会议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上会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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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37: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保护树木,人人有责。这个措施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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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41: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鼓掌,支持!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6 22:16 谢谢朋友关注!敬茶!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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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7:45: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们都是电子眼,一起保护我们的美丽远安.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6 22:17 嗯,一起努力!  详情 回复
9#
发表于 2014-9-26 18:11: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哎,坚持支持,坚决支持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6 22:18 谢谢朋友关注。敬茶!  详情 回复
10#
发表于 2014-9-26 19:4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青山绿水靠群策群力,这就是林业部门最好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保护远安最后的绿地,我们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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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2:20 建设美丽远安,正如县委周书记强调的:林叶是基础的基础!我们一起努力!敬茶!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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