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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八次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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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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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4:0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人的一生一般至少要被叛刑八次:

1.治安处罚拘留10个月(胎儿时期)

2.保释期3年(幼儿时期)

3.劳动教养改造12年(中小学时期)

4.假释(大学时期)

5.无妻徒刑(毕业后工作时期)

6.缓刑(恋爱时期)

7.有妻徒刑(结婚),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及其他权利终身

8.最后是谁也跑不掉的——死刑!  [/COLOR]
2#
发表于 2009-7-7 15:17: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re:确实如此啊,敢问谁有能力不去经历?...

确实如此啊,敢问谁有能力不去经历?...
3#
发表于 2009-7-7 15:3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re: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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