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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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失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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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09:4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恐怕我们每一个人对这两句话都能耳熟能详:人不为己,天诛地

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两句话对吗?换句话说,我们怎么看待这两句

话。

首先,我们要对这两句话持肯定的观点,也就是说这两句话无疑是正确的。

把这一点搞明白非常必要,只有搞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做更深入和更细

致的探讨。

现在步入正题,我们怎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怎样才能更好的去求财。对这

两句话,我们既要有广义的理解也要有狭隘的理解。我们先说狭隘的理

解:

这种理解,就是说要把世界上的一切好东西以及各种好处,同同归于自己一

身,而丝毫不会去顾及他人的死活,妄想“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这可谓是

我们都熟知的“为己”了吧?但是,这里,我要问一句,这是真正的“为

己”了吗?

随便举个例子吧,在社交场合,朋友间的迎来送往,请客吃饭那是很普遍

的。如果有那么一位仁兄,处处时时都在打朋友的注意,而自己却不想做任

何付出或者说一毛不拔,对这样的一个人,在社交场合,他会受欢迎吗?他

能在这个圈子混下去吗?再回到我们原来的命题,这是在“为己”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能见到这样一种人,为了一己之私、为了获得某种好

处、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为了自己能够加官进爵,就进行坑人害人的勾当,

这也算是绝对的、不折不扣“为己”了吧?但是,我们往往最终看到的结果

确是,这种人以“害人始,以害己终”。

我们先来看一个历史小故事,相信我们都知道“请君入瓮”这个成语,这个

成语怎么来的呢?说在大唐朝武则天时期,有两个著名的酷吏来俊臣和周

兴。此二位为了达到讨好武则天而加官进爵的目的,就使用种种酷刑逼人招

供,许多无辜的文武大臣毁于此二人之手。也算是恶有恶报吧,终于,有人

告发周兴要谋反,武则天于是派来俊臣负责此案的审理。

来俊臣也深知周兴不好对付,为了获得真凭实据,就假意请周兴喝酒,在席

间就故意请教周兴:如果有犯人不肯招供,用什么办法才能使他开口招供

呢?周兴一听大为高兴,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非凡,刑讯逼供的水平比来俊

臣高,就异常得意的传授起了经验。周兴说道:要先拿一个大瓮,然后,将

人犯装入瓮中,再在瓮的四周架起炭火一烧,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犯,都必

然招供。

来俊臣于是就叫人按照周兴的办法准备好了一切,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对

不起啊,老兄,我奉旨来审问,现在,请老兄进入此翁吧!周兴这才明白是

怎么回事,吓得只能惶恐叩头伏罪。

曾经从报纸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说是某地的一家工厂,这家工厂的副厂

长不服正厂长,老想暗中使绊,将这位厂长挤掉,而使自己去干。正厂长

呢?为人奸猾也不白给,看穿了那位副厂长的如意算盘,便就又有意提起来

了一位副厂长,时不时再摆出一付要将厂长的位置传给后提起来的那位厂长

的架势。

原来的那位副厂长自然不干,本来想着只要将厂长放翻,自己就能如愿以

偿,谁知,无端又横空杀出来一个竞争者,于是,就将所有矛头都调向了后

来者。这位后来者当然也不甘示弱,如此,这二人打的不可开交,昏天黑

地。那么,有人问了,那位正厂长呢?

那位正厂长,此时正悠哉游哉的观赏一场龙虎斗呢!他,真正导演了一把鹬

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戏。将两个副厂长都装入了套中,最后时机一到,这

位正厂长将前后那两位副厂长一举拿下,轻松软着陆。但是,故事还没完,

由于这位正厂长过于工余心机,最终也被撤职了事。

这就是害人终归害到了自己。我们谈论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们所

作的一切不都是为了自己吗,怎么还会受如此困厄呢?似乎出现了悖论。人

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了自己,似乎还是被天所不容,晕了,糊涂了,不

明白了。

这就是下面我们所要谈的广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如何理解这个广义呢?还从前面的那个例子说起,还说社交场合。我们都知

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这句话,朋友间不能只有来而没有往,或者只有往而

没有来,如果只有单方面的,那不管是谁,必然会不受欢迎。只有双方的你

敬我一尺,我才能还你一丈。这样,朋友也才能做得长久。这样,才是真正

的“为己”。

只要不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不管是对我们自己,还是我们的朋友,凡事都要

留有余地。给自己留有余地,给他人也要留有余地。换句话说,你要活,但

是,也要让别人活。从网络上看到这么一句话:走别人的路,让他们无路可

走。这句话,一般的说说可以,但是,生活中真要这样做,恐怕离死就不远

了。

其实,说了那么多,说白了就是如何看待人生的得失。照常人的理解,象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是只得不失,“万千宠爱于一身”,而这,恰恰

不是“为己”而是“害己”,当然就会遭受“天诛地灭”的恶运。

我曾经跟一个朋友谈到人生得失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明得暗失、明失暗得。

想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才不会计较斤斤得失,才不会去想吃亏占便宜的的

事。

我们都知道这么一些俗语:占小便宜吃大亏,聪明反被聪明误。《红楼梦》

中不是也有一句王熙凤的判词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这些,都说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有失才能有得,有得必然有失。我们

要“为己”而活,但是,怎么才能更好的“为己”而活,这才是我们所要探

讨的。[/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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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08:5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re:人生有得有失,不要过於计较。

人生有得有失,不要过於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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