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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远安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远安公安交警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时时筑牢”安全意识。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牢牢戴好”安全盔带。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驾乘汽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血的教训证明,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常常谨记”驾驶规定。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模范带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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