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秋水琴韵 于 2011-4-21 20:44 编辑
某头头被“双规”了,但进去的这样快确实在预料之外。因为,前几天他还在台上侃侃而谈,为部下大讲反腐倡廉,转眼间他却成了被人看管的对象、人民的罪人,对他自己来说确实是始料未及,但对大家来看其实也并不意外,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已早有传言,只是没有真凭实据,大家也不好妄自菲薄。也许是大家碍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情分,日子也就这样照常的过着,为了自己饭碗的人依然还是要尊他为“老板”,为了自己的位置的人依然还是要摇旗呐喊、牵马提蹬,但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确实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啊。
就这件事来说并不新鲜,只不过是又一出“腐官”的兴衰闹剧,但对他本人来说却是毁灭性的、灾难性的悲剧,他曾经的辉煌、荣耀、风光将由此拉上帷幕、画上句号。他悔恨:认为这一生还不够圆满,他还有很多的愿望、大好的前程,如今却化为了乌有,他怎么会不为此而悔恨;他失落:为什么在他初次“打湿鞋”时就没有朋友或组织善意的提醒一下,否则就不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其实,有哪个贪官会把自己的“湿鞋子”拿给他人或组织看呢,失去了朋友或组织的关怀他当然失落;他揣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谁出卖了他,是谁要给他过意不去,要将他置于死地。他想到了许多种可能,但始终也无法断定,只好不停的揣测;他谩骂嘲讽:贪官也不是我一个,老子被捉是运气不好,算我倒霉,今天你抓我,说不定那天你也会被别人抓走。他骂执法不公、执纪不严,嘲讽纪检部门是贼喊捉贼;他担心:家人是否受得了这样的打击,今后孩子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才知道为家人担心还有什么用。悔之晚矣,有些人就是如此,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也许此时他会有所领悟:那些偷偷摸摸、辛辛苦苦弄来的钱,只是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此时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真是应了那句话:“人把钱带不进棺材,钱却把人送进了棺材”。
纵观贪吏史录不难看出,他们走上贪路的轨迹是何等的相似。初涉仕途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确实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获得了许多荣誉,在大家眼里是个可造就之材。但是,时间长了、官大了、掌权了,就慢慢地学会了经营权力、享受权力,喜欢起阿谀奉承,听不进不同的意见,渐渐地与大家疏远了,与金钱、权力、官场亲密了,久而久之养成了独断、专横、功利的做派,最终将自己推向了一条不归之路。
多么可惜啊,如果他不恋这些身外之物,本可有大好前程,本可成为亲戚、朋友、同学乃至四邻鼓励孩子好好学习的楷模,成为光耀门庭的典范。可他经不住物欲魔力的诱惑,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世良言抛于脑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奉为当官执政的理念,把“无官不贪”作为看待现实社会的观点,把“权钱交易”当作体现个人价值的手段,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自己看家护院、发家致富的私权力。显而易见,这就是毁灭他的心魔,人一旦贪魔附身,财迷心窍,必然贪得无厌,必将走向灭亡。其实从他第一次“打湿鞋”开始,就已经种下了恶果埋下了祸根,就已经成为了金钱的俘虏,就注定要有今天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