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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改革正在“过大关” 谁来“保障”一千万套保障房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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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0:2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从现实和历史的坐标看,我国楼市调控已进入“攻坚期”,房地产改革正在“过大关”。“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这是一个重大的民生承诺,为今后房地产调控和改革确定了方位,也为科学看待房价问题确立了坐标。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这彰显了不取得预期效果决不收兵的决心。人们有理由期待,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随着“商品房+保障房”供应体系的日益完善,随着地方财税体制和收入分配改革走向深入,房地产有望逐渐步入“理性开发、持续发展”的轨道。而随着社会对楼市与房价关注热情的逐步“降温”,“住有所居”就将不断从梦想走向现实。









      关于楼市调控,有人认为房价是市场问题,政府调控会扭曲市场。应如何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关系?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02年以来,政府出台政策之多、调控力度之大,超过任何一个行业,也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新一轮楼市调控,政府除了使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又接连出台“限购令”等严厉的行政措施,剑指投机投资性需求。目前楼市成交量明显下降,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我们不能将优胜劣汰等市场法则,简单套用到房地产行业,无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市场作用多一些还是政府作用多一些,必须相机抉择。



       从市场看,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希望房价越高越好的动机;而从百姓的角度看,应首先满足居住需求,房价不能高。综合考量,政府的职责在于:既要保障百姓“居者有其屋”,又要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纵观多年来楼市调控措施,都是针对房价出现非理性上涨、开发商捂盘惜售和圈地不用、炒房投机行为泛滥等,都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此外,房地产市场调控对确保宏观经济健康运行也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表示,我国房地产业的“金融特点”日渐突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类贷款占比超过20%,银行贷款已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70%。房地产市场出问题,金融风险会随之放大。更重要的是,房价过快上涨会吸引资金“抽离”实体经济,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带来不利影响。










      2011年我国将开建保障类住房1000万套,创历年之最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各地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国土资源部透露,“十二五”期间,将确保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70%。




       为解决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难题,今后我国将大量增加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这表明住房保障体系逐步由“重购买、轻租赁”,转变为“租售并重”。随着供应结构变化,加之监管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伴生性矛盾将逐步化解。










      考核问责制度的建立,将使保障房供应成为“硬约束”指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试水,这既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意义,也对抑制投机投资需求有直接作用。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开征新房产税,长期目标是打造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的框架,为地方政府培植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具有全局意义。




       正如改革从整体上正进入攻坚阶段,我国房地产改革也在进入“深水区”。楼市调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房地产改革的复杂性要有充分认识,对破解13亿人住有所居这一世界性难题的艰巨性更要有深刻认识。从国情看,在城镇化进程加速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不足。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有十个人吃饭只有八个馒头,首先有两个人吃不上。”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中期阶段,每年有上千万农民转变为市民,这意味着住房供求关系的失衡存在着某种内在动因。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日益强烈的新期待,我们只能更加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发展之路。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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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20:5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真正有困难的人有几个得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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