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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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774|回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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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专题四【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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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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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11:2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关键词【删帖】: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最重要监督方式之一,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删帖能解决问题吗?
2#
发表于 2011-2-14 15:15: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删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
这个问题我在他帖曾经说过自己的观点。等网友们讨论一下后我再补充。
3#
发表于 2011-2-14 22:51: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民间论坛之声,至少目前在远安只是娱乐,至于解决问题那还要许多代人的努力!
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9:31: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民间论坛之声,至少目前在远安只是娱乐,至于解决问题那还要许多代人的努力!
卧龙 发表于 2011-2-14 22:51

此说法不全面,论坛的作用越来越大,包括监督、建议。
5#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9:33: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言归正传,说【删帖】

该论坛有个会员管理条例,其中两条和这个有关:
   第七条 论坛会员言论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论坛将做永久限制全论坛发表权限处理,并将有关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家司法机关。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 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封禁版面发表权限、全论坛发表权限甚至永久性发表限制权限处理。
    (一)恶意灌水:包括: 24小时之内在本论坛同一版面发表内容相同或相似文章或回帖5篇以上者; 24小时之内在本论坛5个及以上的版面发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文章者;其他不当行为。
    (二)未经允许转载和抄袭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他人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转载他人作品并未注明文章来源的;抄袭他人作品;根据权利人的举报和提交的证据,证明论坛用户未经允许转载和抄袭权利人作品的;
    (三)不雅昵称: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反动、色情、侮辱字眼的;与名人名字相同的;有广告性质的;冒充论坛管理员和官方人员的;
6#
发表于 2011-2-15 11:5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该删就删,莫客气。
不该删别删,莫惹他们的。哪个硬要论坛删帖的,你们论坛不晓得把他昭示天下啊!
7#
发表于 2011-2-15 17:34: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有些事情并不是可以一删了之的,难道没有比删贴更好的方法吗
8#
发表于 2011-2-19 10:56: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是谁删的?论坛怕什么?谁要删就曝光谁。
9#
发表于 2011-2-19 11:03: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听不到好的消息,我到东湖去发。等我打听清楚。
10#
发表于 2011-2-19 11:38: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等政府的处理结果,看凶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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