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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法治利剑 呵护绿水青山
—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保专项”五个典型案例
本网讯(记者深山百合) “2016年及今年2月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远安县检察院加大对破坏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2件3人,提起公诉18件25人。”这是记者从12月4日县检察院召开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俊峰向与会媒体记者介绍了该院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和成效,副检察长李本元发布了依法办理的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犯罪案等五个典型案例。
据悉,从今年2月开始至2018年2月,县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宣战,着力为远安绿色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供给。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坚持高点定位,重头统筹推进;加强协作,着力健全机制;全面履职,依法从严打击;探索模式, 注重生态修复;立足职能, 积极参与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另据介绍,在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中,该院依法查办生态保护和征地拆迁中职务犯案件 2件 2人;结合办案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0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监督立案5件。在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同时,突出抓好公益诉讼,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并获胜诉;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恢复治理山地18亩,种树4000株;通过行政诉讼督促处理有毒固体废物400吨, 处理非法采矿所得400余万元。
据悉,三峡日报、县级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会,并在现场与该院检察长等4位参会领导就下一步推进环保专项工作措施等,与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交流。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及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等机关分管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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