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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纳闷儿:美国人为何不从中国引进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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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1:3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光明网刊载文章说,纽约欲驱赶街头艺术家,被指破坏言论自由。纽约市官员近日表示,由于艺术家小贩数量众多,政府将试图限制数量甚至进行驱赶。纽约公园管理部门将于本周就这一新规定展开听证会,如果该条例被通过,艺术家小贩们称将在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小贩们说,这一规定违反了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言论自由。(4月21日《东方早报》)

  看了新闻有不少国内网友表示不解:堂堂纽约政府,竟然为一小撮艺术家小贩所深深困扰,至于吗?有人立即给其支招:在市政管理上中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既然你们已经束手无策,何不从中国引进城管呢?甚至有人向纽约政府开出了“价码”:只要拿尖端技术来,我们就可以向你们提供城管以及“打人不见血”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这些网友积极为友邦排忧解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出的主意却显然不符合美国国情,注定是行不通的。

  纽约政府打算驱逐艺术家小贩的理由是:现在纽约最繁忙的公园里有超过300个小贩驻扎,这些街头艺术家的数量已经给公园能容纳的空间带来压力,他们占据了人行道,阻碍了路人的通行。可以说,这样的理由如果放在中国已经足够严重了,不用市领导安排,强大的城管队伍早就神勇出击将小贩们夷平。可是,这样的理由放在美国却显得微不足道,因为小贩们当即祭出了“第一修正案”来针锋相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奠定了公民自由的基石,并在实际实践中越来越坚固。据说,在所有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例中,最高法院几乎毫无例外地屁股坐在媒体(民众)一边,将政府及政府中掌权的人物毫不留情地扔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第一修正案”以及“言论自由”就是美国人的“杀手锏”和“护身符”,只要公民们将其拿出来,权力和高官往往只能甘拜下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下去,他们还哪有勇气派城管赤膊上阵呢?



另外,这里面还存在一个程序问题。中国城管整治市容是职责所系、天经地义,该出手时就出手,美国则完全不同。新闻显示,尽管美国的“相关部门”对艺术家小贩们“深恶痛绝”,但还是必须耐心“就这一新规定展开听证会”;即使该条例被通过,艺术家小贩们表示也将在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博弈的结果如何目前尚难确定,谈“引进城管”就更是没影的事儿了。

  不同的国情和法律,决定了美国政府不可能像中国一样拥有强大的城管队伍,也不可能获得对城市管理和弱势群体的绝对控制权。正因如此,尽管纽约市过去一直致力于有效限制街头艺术家的数量,却“屡战屡败”。1996年,当时的市长朱利安尼也试图对街头艺术家进行管理,但联邦上诉法院选择了与艺术家站在一边,称他们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美国最高法院也拒绝审理市政府的上诉。也正因如此,纽约公园里的艺术家小贩们才日益“猖獗”,甚至还有人别出心裁地做了一张旧式海报,上面印着现任纽约市长布隆伯格的照片,并写着“通缉此人:纽约市艺术家权利的剥夺者”。——如此具有“美国特色”的有趣场景,在中国人听来显然跟天方夜谭一般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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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2:24: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这种事不要带政治色彩,美国虽然有小摊小贩但人家不会影响交通和环境啊
3#
发表于 2010-4-27 12:28: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lz.两所的太到位了

未命名.jpg (8.64 KB,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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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7 21:2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谢谢俩楼上的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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