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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制造者出狱 知名IT邀其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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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21:1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昨日下午,获刑4年的“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提前出狱了,他减刑一年多。而在李俊出狱前的5个月,已有国内知名IT公司,通过本报发出了邀请,希望李俊能加盟该公司。

昨日下午,李俊走出了服刑3年的监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他还没有自己的电话,记者通过他的朋友找到他时,他正在购买衣服和袜子。在监狱外,“熊猫烧香”另一名制造者,也就是李俊的朋友兼同学雷磊,已在等候李俊回家。原本,李俊获刑4年,因在监狱表现良好,减刑一年多。昨晚,当记者联系上他的母亲时,她已获悉儿子出狱,言谈中非常高兴,她说,“感谢媒体对李俊的关注。”
2005年,李俊远赴广州、深圳,想找一个公司“网络管理员”的岗位。然而,他在网上投了很多简历都石沉大海。两个月后,李俊选择了回武汉。2006年8月,李俊觉得课程太枯燥,他决定退学。退学后的日子,他每天躲在位于关南小区的出租屋内玩电脑。一个月后,他出于“好玩”,开始编写““熊猫烧香””病毒。
当年9月至2007年1月,李俊等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熊猫烧香””病毒,最终获刑。今年6月,还在服刑的李俊,曾委托本报帮其找工作,他希望从事网络工作,倾向于网络安全维护,他曾自我推荐,“我对windows的技术病毒很了解,擅长于对病毒攻击的防护和反追踪。”。
今年7月20日,本报推出对“熊猫烧香”制造者李俊的大型回访报道后,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一些国内知名IT公司、人才猎头公司,以及一些小型IT公司、IT教育学校等,对李俊均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相继给本报打来电话,欲邀请李俊加盟。
对此,李俊个人尚未作出回应。他称,工作的事需要回家后再考虑。日前,记者已将相关信息全部转达给了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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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23:26: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病毒制造者】

该病毒作者是李俊,武汉新洲区人,25岁。据他的家人以及朋友介绍,他在初中英语数学成绩都很不错,但还是没能考上高中中专在娲石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学习的是水泥工艺专业,毕业后曾上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他朋友讲他是“自学成才,他的大部分电脑技术都是看书自学的”。2004年李俊到北京广州网络安全公司求职,但都因学历低的原因遭拒,于是他开始抱着报复社会以及赚钱的目的编写病毒了。他曾在2003年编写了病毒“武汉男生”,2005年他还编写了病毒QQ尾巴,并对“武汉男生”版本更新成为“武汉男生2005”。


  此次传播的“熊猫烧香”病毒,作者李俊是先将此病毒在网络中卖给了120余人,每套产品要价500~1000元人民币,每日可以收入8000元左右,最多时一天能赚1万余元人民币,作者李俊因此直接非法获利10万余元。然后由这120余人对此病毒进行改写处理并传播出去的,这120余人的传播造成100多万台计算机感染此病毒,他们将盗取来的网友网络游戏以及QQ帐号进行出售牟利,并使用被病毒感染沦陷的机器组成“僵尸网络”为一些网站带来流量。


  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这是中国警方破获的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其他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这是中国近些年来,发生比较严重的一次蠕虫病毒发作。影响较多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且对于一些疏于防范的用户来说,该病毒导致较为严重的损失。由于此病毒可以盗取用户名与密码,因此,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将此病毒当作商品出售,与一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娱自乐、或显**力、或炫耀技术有很大的不同。另,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


  2007年9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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