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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 : 房屋政策改为「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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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3:3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香港 城市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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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今早结束。获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后,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7处较重要的修改(见表),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把政府的房屋政策的目标,从原来的「居者有其屋」,修订为「住有所居」,避免外界以为政府的目标是鼓励自置居所,其实政府从今年起大力推行的保障 性安居工程新政,是以兴建廉租房为主。

目标是满足住屋需求

香港人熟悉的「居者有其屋」,即居屋,内地叫作「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府工作报告原稿提到「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当前内地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报告的修订表明,房屋政策的目标是「住有所居」,而非「居者有其屋」,意味政府的责任是满足居民住屋需求,而非拥有自置物业。

水力发电 视为清洁能源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额,从原稿中的430亿元,调整为493亿元,以与财政部报告保持一致。据了解,财政预算报告完成的时间较后,罗列的数字较精确。修订还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加入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游牧民定居工程」。

在发展清洁能源项目中,在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之外,加入了水力发电,置于风电和太阳能之前,仅次于核电,藉以反映近年在主要江河上游相继上马的大型水电工程,获得国家认可为清洁能源,可以积极发展。环保团体一直担心这些大型水电工程会永久破坏河流上游的自然生态,以及造成大量移民安置问题。

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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