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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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法律的浪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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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5:0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5-6-21 14:45 编辑

                                       他在法律的浪涛中

                                         ----记湖北省宜昌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刘亚节律师

                                                       深山百合

                                                     一、 “大律师”的形象

      采访刘亚节律师这天,适逢端午节,当对屈原两千多年的怀念成为一种习惯,空气中已没有多少悲凉的成份,小城上空弥漫的是一种淡淡的艾草清香,倒是增添了一些节日的气息。走进远安气象局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栋简朴而陈旧的四层小楼,这里便是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
      一直以为,律师们工作的地方一定是有着宽敞明亮的落地式玻璃窗,装修豪华,连窗帘都透着和主人身份匹配的贵族式高雅,看来我错的太远了。走进刘律师的办公室,或多或少让我心里有些惊讶,一间大约十个平米的小房间,勉强地塞着一方茶几和一套沙发,往里面一点便是紧靠在一起的两张深褐色办公桌。刘律师中等个头,身着白衬衣,整个人看起来简洁利落,比他的实际年龄显得年轻,比我想像中的不苟言笑的严肃形象也随和多了,一见到我就笑着问:你采访不会还要摄像照相什么的吧?看看今天我这形象......他边说边整整衣领,孩子般不好意思地笑了。短短两句话,一下拉近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本来对于这难得的一个休息日我还去打扰他,心里颇是有些不安的,听他这么一说,一直忐忑着的心一下轻松了。此时就坐在我面前的刘律师,与其说他是个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倒不如说他此时更像个沉稳内敛的邻家大哥。
     今年51岁的刘律师是土生土长的远安县人,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年龄不大,荣誉身份却有一大堆: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宜昌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常委,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远安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从业十七年以来,他以一名法律人的角色和视野,以一名律师的智慧和诚信,以一名专业人士的睿智和远见,服务于远安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的方方面面,以工作的业绩和担当的精神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也在他的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赢得了良好的口碑。2007年,荣立“湖北省律师个人三等功”;08年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0年的时候更是双喜临门,被省司法厅授予“湖北律师风采奖章”,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2011年,被远安县评为“远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远安县优秀人才”“远安县第八届拔尖人才”,同年又被政协宜昌市委员会评为“第四届委员会优秀市政协委员”;2012年,被评为“湖北省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再次被评为“宜昌市综治维稳先进个人”;同年年底荣获“宜昌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他在2011年撰写的《关于维护远安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的几点想法和建议》还被宜昌市法学会评为第二届“三峡法治论坛”优秀奖。可谁知道,这些荣誉的背后,却是他在法律的浪涛中那些惊险曲折,斗智斗勇的办案故事。

                                                  二、高速公路上的奔波

     2011年,我们县因为建设保宜高速公路,成立了保宜高速公路远安协调工作指挥部,刘亚节律师任该指挥部法律顾问,负责协助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一切涉及法律的种种事物。没有想到的是,保宜高速还未动工,刘律师就遇到了一起棘手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早在2003年,位于花林寺境内的红峰厂就整体搬迁至湖北孝感,在搬走之前,红峰厂将8栋楼房卖给了当地的某先生给予与拆除,而这8栋楼房正好就处在保宜高速花林寺段的拆迁红线境内,而时过数年,某先生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将这8栋房屋予与拆除,这下麻烦就来了,某先生理所当然的认为这全部的补偿款都应该归己所有,而此时的红峰厂也认为,自己才是被拆迁的主体,补偿款理应归红峰厂所有,双方各执己见毫不让步,各种矛盾日益激化,刘律师拿着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书》仔细地逐句逐字研究,其中的条款载明“整体房屋所涉土地属红峰厂所有,某先生享有房产的处理权”。补偿主体变得复杂起来,眼看开工日期一天天的逼近,刘律师心急如焚,他不分白天黑夜地准备了大量的法律资料 ,搜集了近十份的证据后, 先后四次驱车奔赴孝感与红峰厂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行程长达1500公里 ,他不厌其烦地与红峰厂进行交涉,讲事实摆依据,终于以他的才智和能力使红峰厂同意与某先生一起分配补偿款,在签订补偿协议的当日,某先生便如约将红线内的8栋房子全部拆除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保宜高速的拆迁事宜全部结束,处理完这起纠纷后,他又多次奔赴“保宜高速公路”协助处理拆迁事宜,向拆迁户们特别是个别“钉子户”耐心宣传有关拆迁补偿的政策和法规,让他们懂得“舍小家顾大家”这些厚重又朴素的道理,效率最高的一周顺利拆除了房屋13栋,搬迁5户,确保了保宜高速的顺利开工。在保宜高速的开工仪式上,望着那漫天绽放的绚丽礼花,刘律师终于松了一口气。

                                                      三、成功的法宝

     作为远安县工业园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将他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事务代理等职能优势发挥的是淋漓尽致,他以多种形式服务于远安的招商引资工作,可以这样说,远安的经济发展史上,也有他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2年,位于棚镇和荷花中段的鑫业陶瓷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将停产后空置了一年之久的厂房和场地租赁给了广东佛山的一家企业,这是一家由宜昌市招商部门引进的企业。该企业在租赁下厂房场地后便成立了宜昌宝田陶瓷有限公司,就租赁的具体事宜,双方都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宝田公司的负责人随口说:“你们把租金降低点,我们将来把厂房搞个绿化,把硬件设施优化”。就这看似极平常的一句话,竟为双方日后的矛盾埋下了导火索。一晃时间过去了近三年,宝田公司将自己的公司经营的风生水起,效益与日俱增,而鑫业公司却是负债累累,于是公司股东就有了将厂房转让的意思,他们以宝田公司未履行口头承诺已构成违约为由,多次对宝田公司进行堵门、堵路。甚至将挖土机开到了宝田公司的大门口自行挖路,其理由是你们不修路我们自己修总行吧,这下可害苦了宝田公司,公司完全不能正常生产,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万般无奈之下,宝田公司的负责人直接找到了县委主要领导要求撤资,因为刘律师是工业园的法律顾问,县委领导就直接将这个问题交给了刘律师。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刘律师深知这个道理,他多次到宝田公司进行多方调查,约谈双方主要负责人,提出了几点建议:一,宝田公司的确有口头承诺存在,但是绿化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期限,宝田公司只要在租赁期内对场地进行绿化就不算违约,因此宝田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二,鑫业公司相关人员的堵门堵路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立即停止迅速撤离。在刘律师的艰苦努力下,该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双方也冷静下来停止了争端,这次堵门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按说,事情到了这里,刘律师也算功德圆满可以休息一下了。可是,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刘律师并没有这样做,他了解到鑫业公司目前确实举步维艰存在困境,也确实有转让厂房的意愿,他又多次驱车前往距离县城30余公里的宝田公司,与负责人交换意见,将双方的负责人拉在一起,协商谈判起草合同,促使双方达成了转让协议,既帮鑫业公司渡过了难关,又为宝田公司提供了新的机遇,为政府和工业园解除了难题和忧虑,什么叫三方共赢?这就是最好的诠释。像这样超出律师服务范围的事情很多,他投身在法律的浪涛中,又站在服务社会的彼岸,这,也正是他超出一般的律师而出类拔萃的成功之处。

                                               四、搏击在风尖浪口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律师巧舌如簧学识渊博,社会地位高收入也不错,看起来是一种非常风光的职业。 事实上,刘律师却告诉我 ,律师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在执业过程中随时要面对很多突如其来的危险和变数,在所有的困难和危险面前,任何人都可以躲,而律师不能,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
      时光追溯到2013年的5月21号,我县鸣凤镇双利村南门安置小区工地在拆除塔吊时发生倾覆、导致现场5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刘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了事故处理的整体策划和调解工作。此次事故死亡人员众多责任主体复杂,要在最短的时间平息事件难度可想而知。
      刘律师在接受任务后,围绕“钱从哪里来?具体怎么谈?赔偿怎么给?”三个要点理清了事实,迅速确定了工作思路:一,不说责任,只要是事故的相关方必须无条件的先行出资垫付赔偿款安抚死者家属后,再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追偿;二,明确事故赔偿适用“一般侵权”。三,明确政府的主体身份是协调人、中间人、维稳的人,谈判的主题政府不能包办,一定是死者家属和相关企业之间协商;四,企业垫付的赔偿款统一进入县城投公司账户,在按照协议统一分配落实。
      由于到场的死者家属近70人,刘律师担心调处人员不够,在5月22号一大早召集全所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本所另外5名律师代表责任单位补充到工作组,分头和死者家属协商、做工作。面对受害人家属的哭闹和打骂,刘律师没有抱怨没有气馁更没有发脾气,协调时,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尽管调处过程如此的细致缜密,中途还是出现了一些突发状况,由于某些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失去理智,该所的一名律师在和他们协商过程中出现了僵局,这位家属站起身就将手里的婴孩直接放进了该律师的怀里,并且顺手就将房门关上了,大有不答应条件就鱼死网破的意思,刘律师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往事发地,他不断寻找突破口,不断耐心协商,向受害人详细表述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他们知道,一切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来,不是你耍蛮横不讲理就可以达到目的,相反,你们这样做只会触犯法律。在他和其他工作组成员执着不懈的努力下,被困的律师终于被成功解救出来,而受害人也在幡然醒悟的同时,明白了应该更加理性的面对赔偿。于是,第一份赔偿协议于5月24日上午达成。紧跟着,其他的受害人也相继参照第一份协议的赔偿标准达成协议,这次协调历时四天四夜,刘律师和他的团队吃住在现场,相互配合,不分白天黑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五、击浪高手的爱

     采访临近结束,我问刘律师,做了律师这个行业您后悔过吗?他苦笑着说:后悔倒是谈不上,只是觉得过的太累了,中国的律师执业环境比较复杂,除开运作法律还要面对很多法律之外的东西,别人的日记本都是用来写日记的,而我的日记本却每天都记录着我这一天该干的每一件事情,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爱人和儿子,我几乎没有什么机会在家吃饭,家里家外都是爱人一手操持,读研究生的儿子每次回家都很难看到我的身影,他已经从最开始的抱怨变得非常习惯。刘律师的语气逐渐变得低沉,从那充满歉疚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那最深沉的疼爱。
      对于律师这个职业的定义,我不喜欢字典和百度里的那些冷冰冰地注释,我清浅简单地理解为:律师就是精通我国法律的所有条条款款,集出色的外交家和优秀的理论家于一身、以他们超常的智慧和口才在法律的风口浪尖上独舞的人,而刘律师,对律师这个行业以他的实践作了他最好的诠释,那就是在坚守行业的道德与操守时,对社会对人生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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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5:4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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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21:47 谢谢!  详情 回复
3#
发表于 2014-10-9 20:3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法律界知名人士{: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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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21:50 是的,沮河岸边的法治明星。  详情 回复
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1:47: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离弦箭 发表于 2014-10-9 15:45
赞一个。

谢谢!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1:50: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春漫岭上 发表于 2014-10-9 20:36
法律界知名人士

是的,沮河岸边的法治明星。
6#
发表于 2014-10-9 22:59: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电信
这篇我怎么感觉我之前读过呀,姐姐,你是发表在哪里的?貌似你获奖的作品,二等奖来的。怎么又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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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8:18 《沮漳之畔 法治花开》这本法制杂志上有这篇文章,心旷你可能是从那上面看到的吧,好久没写东西了,姐姐拿出来凑个数呢,真汗颜啊  详情 回复
7#
发表于 2014-10-9 23:1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3:48: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4-10-9 23:54 编辑

《沮漳之畔   法治花开》这本法制杂志上有这篇文章,心旷你可能是从那上面看到的吧,好久没写东西了,姐姐拿出来凑个数呢,呵呵!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3:57: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4-10-10 00:15 编辑
沮水一声笑 发表于 2014-10-9 23:13


谢谢你的微笑!
10#
发表于 2014-10-10 08:0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学妹的进步,有目共睹!期待你的更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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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8:19 多谢学哥一直以来的鼓励,我看看你写的东西,就知道自己要进步的地方还太多了。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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