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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节暨“我最喜爱的年卡景区”摄影大赛实施方案[/ALIGN]
一、比赛时间:摄影时间不限,年卡景区摄影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08年9月15日,第九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摄影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0日。
二、作品展示时间及方式:宜昌三峡电视台自投稿之日起对摄影作品循环展播,年卡景区摄影作品2008年9月27日—10月5日在夷陵广场进行展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宜昌市旅游局
承办:宜昌三峡电视台
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
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四、活动主题:“新三峡、新形象、新旅游”、“金色三峡、银色大坝、绿色宜昌”、“旅游走进千家万户,一卡游遍宜昌美景”。
五、年卡景区范围:
三峡大坝旅游区、三峡人家风景区、车溪民俗旅游区、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仙人溪、世外桃源、三峡快乐谷)、三游洞风景区、中华鲟园、鸣翠谷风景区、葛洲坝船闸、柴埠溪大峡谷风景区、古潮音洞度假山寨、奥陶纪石林、宋山森林公园、昭君村古汉文化旅游区、泗溪风景区、屈原祠文化旅游区、百宝寨风景区。
六、稿件要求
1、每幅作品要有明确、鲜明的标题(自拟),并附有简要说明,摄影作品标题可以直接作为文件名。
2、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和数码照片均可。每件作品可以是一张照片,也可以是一组照片(5张以内),最好能通过新旧变化体现出发展的纵深感。
3、冲洗的照片规格为20ⅹ25cm(8ⅹ10英寸),一律不装裱,不收底片;数码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
4、拍摄对象必须是旅游节或旅游活动的真人、真事、真景。
5、不接收经过电脑合成处理过的照片,裁剪及亮度调整除外。
6、每位参赛作者在提交作品的同时须填写《旅游节暨“我最喜爱的年卡景区”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一人多幅作品参赛,在登记表“照片名称”一栏中注明共几幅照片及每幅照片的标题。
七、注意事项
1、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完成的,发生侵权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由作者独立承担。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3、参赛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除商业牟利外无偿使用的权利。
4、大赛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5、所有参赛摄影作品的采制点必须来源第九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或宜昌旅游年卡景区。
6、各旅游年卡景区可统一组织拍摄并推荐投稿(不少于5张)。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年卡景区进行集中展示。
八、投稿方式
分为集体投稿和个人自荐投稿两种形式。
(一)集体投稿
摄影作品投稿总数不少于5件,统一选送的稿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请于截稿日前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个人自荐投稿
可以采取两种形式:
1、邮寄
将照片和《参赛作品登记表》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并在信封上注明旅游节暨“我最喜爱的年卡景区”摄影大赛字样。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广电中心3号楼3303室(宜昌三峡电视台“欢乐假日”栏目组)
邮编:443000
联系人:冯越
电话:0717-6922217
2、电子邮件
将数码照片和《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hljry@126.com”,并标明旅游节暨“我最喜爱的年卡景区”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九、评选表彰
(一)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等级,其中:
特等奖:1名,3000元奖品;
一等奖:2名,各1000元奖品;
二等奖:4名,各600元奖品;
三等奖:10名,各300元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奖品为宜昌三峡旅游年卡1张。
(二)评选及表彰
专家评选和大众评议相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旅游年卡持有者的作品。
2008年10月下旬颁布评选结果并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