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查看: 10972|回复: 1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版主换届公告!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0-7-29 14:5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远安论坛关于版主换届工作的公告


    酷热的夏天不会给论坛带来热度。还好,夏天即将过去,又一个秋天就要来临。秋天是农民收获的季节,秋天也是远安论坛收获的季节。远安论坛在去年初秋重启,网友因为她的重启而在秋天开始收获,论坛也因为网友的努力在那个秋天开始重生。近一年来,我们一起收获了人生,一起收获了幸福,一起收获了希望。10个多月来,论坛新增有效用户近4000人,有效用户总数达到15000人(新增注册10000左右,因违规注册删除6000左右),是重启前老论坛年均注册人数2700人的1.5倍,新增帖子70000帖,达到244000多帖,是老论坛重启前年均发帖数43000帖的1.6倍。这些数据只能证明论坛基本恢复了元气,不能说取得了多大的进步,因为论坛重启虽然遇到了很大困难,但她毕竟是在较好基础上开始发展的。
    近一年来,论坛版主的无私奉献带来了论坛的逐渐繁荣,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推动了论坛的健康发展。在此,论坛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论坛是广大网友的精神家园,需要我们广大网友共同来维护和营造。论坛需要不断的提档升级,需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需要科学而高水平的管理。近来,部分版主由于工作、家庭等多方面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版主的管理责任,向论坛提出了辞职申请,少数版主长期不在线,版块无人管理,网友颇有非议,给论坛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论坛的发展和进步,在本届版主一年任期将至之际,论坛决定开展论坛版主任期届满后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简要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担任论坛版主者,必须在论坛注册三个月以上,必须保证每周有比较充裕的时间来对版块进行管理,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必须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版主任期为一年,敬请申请者注意,在一年内预计的上网管理时间一定要有保证,无法保证者请勿申请。
    二、拟申请版主者请务必认真学习《远安论坛版主管理条例》和《远安论坛会员管理条例》(论坛“站务公告”版块里可查询),在熟悉相关职责和管理内容后慎重选择申请事宜。
    三、论坛本届版主只要具备论坛管理所需要的上网时间,对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换届时将继续聘用,如果需要申请调换版块的请跟帖说明或者在版主群提出。
    四、因各种原因上网时间不足,无法履行管理职责的现任版主,论坛将根据《远安论坛版主管理条例》解聘。为表达对离任版主的感谢和尊敬之情,离任版主将会被授于“荣誉版主”称号。
    五、每个版块原则上聘用版主2人,特殊版块可适当放宽。
    六、论坛将适时对论坛版块进行修改、合并、增设、撤销等,论坛保留因版块调整而导致的对版主负责版块的调整权利。
    七、申请版主需按照以下格式用跟帖的方式提供申请资料:
         1、申请的版块名称(不允许填写“随便”、“哪个版块都可以”之类的字眼):
         2、申请人ID
         3、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申请该版块版主的理由)


         4、专长或管理该论坛版块的优势:


         5、你认为该版块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管理思路:

         6、平时在线时间:
    版主申请获得批准后,还需向论坛管理层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等。
    八、版主换届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825日,新一届版主名单将在9月中上旬公布。在新一届版主名单公布之前,请本届版主继续履行管理职责。
    再次感谢现任和已经卸任的版主们,你们的努力才有论坛的今天。希望你们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关注远安论坛。我们会记住每一个为远安论坛努力的人!
        
当论坛版主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光荣,也是生命历程中一份儿难得的记忆。热烈欢迎有能力、有激情的朋友参加论坛版主的竞聘活动。
    打开论坛,点击本帖,申请吧!远安论坛因为有你会变得更加精彩!




                                 远安论坛


                                                                OO年七月二十九日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0-7-29 15:01: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三月 于 2010-7-29 15:09 编辑

严重支持!
3#
发表于 2010-7-29 15:03: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路过,已阅。
4#
发表于 2010-7-29 15:08: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已阅!
石桥佬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0-7-29 15:10: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发表于 2010-7-29 15:13: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走过路过没有错过!
7#
发表于 2010-7-29 15:15: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抢谁滴饭碗比较好咧????哈哈、、、、、、
8#
发表于 2010-7-29 15:23: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抢谁滴饭碗比较好咧????哈哈、、、、、、
烟云淡淡 发表于 2010-7-29 15:15

我的给你,不用抢,呵呵
9#
发表于 2010-7-29 16:01: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是该换换血了。
石桥佬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
发表于 2010-7-29 16:04: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