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家山 于 2010-11-6 13:34 编辑
楼主啊,希望你下次千万不要什么什么搬竹啊!羞死人也!搬竹具备的综合素质是一般人不能及的。你要是明年春约我上山搬竹笋,我到是蛮感兴趣的,请你下不为例。
哈哈一笑不愧为论坛大碗级人物,闻之犹如雷灌耳。你一般是很少回贴的,一回贴就能找准方向.抓住本质切中要害。第五段你阐述的车祸的根本原因之观点,我毫无保留接受并严重支持!但,我觉得这个问题还要更进一步切磋,有更深入的探讨之必要。这样,才能更清析地还原国内交通事故原因之根源。
远安近十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各种机动车每年以20%向前递增,特别是摩托车拥有量更大,而摩托在历年的车祸中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本来社会机动车大增加之驾驶员成分又日聚复杂,作为ZF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对广大驾驶员在领取驾照前进行严格的审核,正规的培训,达到合格条件才能上路。而事实上呢,就摩托而言近几年来不但没有加强管理,反而有所退步。
十年前或更早,拿一个摩托驾照要经过安全培训学习,操场驾车考核合格才能办到,而以后是什么样子,四五年前我拿摩托驾照非常简单而顺利,办证员唯一尽到职责就是从柜台里向外,瞄了我一下手就算通过了(有的人连手也没看),也没说要培训,你不培训也罢,总得给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之类的资料,我们自己拿回家学习学习增强认识提高觉悟,这点要求不过分吧,况且,这是管理者必须提供的,问了,回答说没有。交了钱就能拿到证,就像做买卖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证)。代表国家机器的堂堂执法部门,竟然成了生意塲。据说现在办证的状况也是这样的。对发证的与求证的双方而言,何乐而不为呢!效率高于一切!
而我们大家失去了接收安全教育几乎唯一的机会。或许也是埋下了以后某一人遭遇不幸的种子。
如果说一个驾驶机动车的新手,不经过理论与实际培训无所谓的话,那么出个车祸伤亡一两个人也就无所谓吧,反之,如果伤亡一两个人所谓的话,那么拿驾照前必须培训就很重要了,没有培训的驾驶员就像没有足月的孩子,他来到新世界肯定是脆弱的,他的脆弱随着时间会显现出来,那就是--车祸!在车祸中这个生产天生不足孩子的娘,是不是该负一些责任?
道路执法的JC对待违规超高超载的大货车是怎样处理的,相信司机一听当时的情景便浮现在眼前。叔叔由于要尽职尽责把你们拦下,左手接罚款钞票,右臂挥手司机快走,你们货不用卸照样跑。司机交一些罚款相对要卸货损失算不了什么,叔叔们开罚单完成上奉交给的任务也是下级应尽的本分,似乎两全其美万事大吉。这就奇怪了!公共危害.人生安全意识到那里去了?大家知道,机动车超高超载是很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机动车在大负荷工况下,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下很难掌控,甚至失控。差之微毫.渺之千里,惨祸就在一刹那!国内有许多因超载而酿成重大车祸者不胜枚举。正因为超载的危害性大,在美国,警察一但发现超高超载货车当即拦下,二话不说勒令现场卸货,所卸货物由公派货车转运它方。对司机没有一美分罚款,违规违章记录在案,全国联网,屡教屡犯者就是触犯法律,让他蹲一两个月牢房试试。美国对交通安全何其重视,警察执法何其严也!而我们做的却恰恰背道而驰,以罚代管以罚代法的遗害不浅,车祸的风险就这样悄然无形的来到了到大众身上,你碰不上是你运气好吗?他碰上了就倒霉吗?不!有些因素是人为的。一面是交通安全的维护者,一面是交通事故的***,唉!不说了,各位看官自个玩味吧。假设这个司机在下一步道路上行驶,而因超载的原因出车祸,其责任由谁来负?
还有,电瓶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就连七十多岁的老爷爷老婆婆骑着三轮满街跑,买菜购物带孙子,其车速有时不亚于一小伙。有一次我停靠在路旁的摩托就被一老爷爷骑的飞快电瓶车碰翻在地,脚板护套也触地崩裂,要是人那还了得!这样的车不用办照,但其危害性却是一样的,谁来管理他们(人)和它们(车),不得而知。按说一个善于治理国家的ZF早就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杜绝安全隐患,可是无人管,这是不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啊?
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纪律,不讲究秩序,本人是支持的,所以我也说了一句话“远安人或者说中国人还没有进化到‘自觉’的程度”也就是同一观点。但这个观点似乎落伍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太多太重,这不是人种关系决定的而是社会环境造成的,怎样造成的,那就更深了。所谓将帅无才,累死三军。与我们同根同族的香港.新加坡把地区或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社会埋怨的不是公民的素质如何低下,而是看人民公仆的管理水平.执政能力。
体制不善这才是不该发生而发生或应少发生而多发生——车祸根源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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