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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如酒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温馨提醒:自主招生季临近,关键的时间节点千万不要错过了
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 清风如酒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 入选考生原则不低于同批次录取分
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由考生提出申请,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审核,合理确定考生名单,向中西部、农村地区适当倾斜。试点高校须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特别优异的考生可破格录取。今年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
- 清风如酒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 自主招生可指定学生选考科目
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加高考与高中学习关联度,考生成绩由高考的语、数、外3各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因此,此次自主招生改革提出,有关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水平考试某一选考科目关联度较高的,可对学生制定1门选考科目,学生计入总成绩的3门选考科目中必有1门该科目方可报考;与多门高中选考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可指定2或3门相关选考科目,学生计入总成绩的3门选考科目中有一门与选考科目对应即可。关联度不高的,可不提出“科目要求”,学生选择任何选考科目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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