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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安人远安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关心这类人群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 妖木军军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以前看到过一个贴子,说低保变成了亲戚保,关系保,今天我对民政局的做法便有了疑惑,老人有子女,能在城区买房条件怎么也不会差到家庭平均收入低到吃低保的地步吧?本应由子女承担的责任却转嫁给了社会,而有些真正生活困难的却享受不到政策红利。
官方能晒一下审批材料吗,如果你们违规发放低保,不仅是工作失职,滥用手中权力,而且也变相助长了不赡养老人的不良风气。
- 真金茶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发表于
老人的衣着太脏了,太差了,老爷爷至少十年没有换新衣服的了,跟流浪乞讨人员差不多了,从何谈起子女孝顺!
- 远安县民政局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网友“陈年背包客”
您好,您2015年1月17日在远安论坛上发表的《关心贫困人群》,经县民政局与洋坪镇民政办公室共同调查后回复如下:
一、照片中的两老系洋坪镇蔡家沟村二组(小地名马家沟)村民马昌寿(男,86岁)、赵甲秀(女,88岁),两位老人系夫妻,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现在鸣凤家园购房居住,女儿出嫁在旧县镇石桥坪村(与马家沟相邻)。儿女对老人很孝顺,经常由女儿探望、照顾其生活。
二、两老现享受农村低保,低保证号4B0036,月保障金额220元。
远安县民政局
2015年1月21日
- 妖木军军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当今社会很多人的思想真的是要不得,结了婚就要单独生活,要空间要自由,当你们小时候总是缠着父母玩耍时,享受父母的呵护时,作为父母的可有对你说要空间要自由?如今,你们羽翼丰满了,而父母老了时,你们就大声说要空间要自由,在我看来,这种没担当,没原则,没有感恩之心的,根本不配称之为人。
实际生活中,提出分开住的往往是女方,客观的讲,男方的父母毕竟不是女方的父母,感情上亲疏有别,女方心里有此想法也算正常,但如何将这种家庭矛盾处理好,各方因素和其中学问真的很复杂。但作为男方,必须有明确的态度和底线,那就是让父母生活在视野之内,能及时给予照顾。条件好的,可以在近距离安排住处,但岁数太大或身体不好的则不宜分开住。
在这里,我非常鄙视和痛恨那些娶了媳妇忘了娘、不赡养孝顺父母的人,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在你们的言传身教下,你们的子女会有样学样,你们父母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 九子溪水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 清风如酒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 远安县民政局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网友“陈年背包客”:
您好,您2015年1月17日在远安论坛上发表的《关心贫困人群》,经县民政局与洋坪镇民政办公室共同调查后回复如下:
一、照片中的两老系洋坪镇蔡家沟村二组(小地名马家沟)村民马昌寿(男,86岁)、赵甲秀(女,88岁),两位老人系夫妻,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现在鸣凤家园购房居住,女儿出嫁在旧县镇石桥坪村(与马家沟相邻)。儿女对老人很孝顺,经常由女儿探望、照顾其生活。
二、两老现享受农村低保,低保证号4B0036,月保障金额220元。
远安县民政局
2015年1月20日
- 陈年背包客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发表于
九子溪水 发表于 2015-1-16 22:10
村里李书记说,老人的低保、老年津贴,残疾人津贴都到位了。一位是无子女,还有一位女儿嫁在石桥村( ...
太好了,那天我身上只带了一点车费,给他们了,感觉不能解决他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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