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我来检验一下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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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蓝天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农村有的地方宣传不到位,有滴老百姓还不知道,希望政府加大宣传力度
- 看网人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看滴出来,好人由农业部门来做,恶人由环保部门来做。 
- 看网人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看滴出来,好人由农业部门来做,恶人由环保部门来做。 
- 我是曹本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为农业局点赞
- 山人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发表于
一举多得,应该支持。处理秸秆看似多花了功夫,实际上相当于你又去买了环保肥料,有什么不好呢?
- 远安县农业局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蓝岭网吧 发表于
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保护远安碧水蓝天
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新鲜有机物料,在归还于农田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腐解作用,就可以转化成有机质和速效养分。既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也可供应一定的钾等养分。合理利用秸秆,不光可以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同时也可以达到增肥增产的作用,一举两得。
一直以来,保护绿水青山都是远安县人民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目标,为此远安县政府针对秸秆禁烧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
政策1. 对于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政策,自行购买灭茬机、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秸杆打捆机和带有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进行秸秆处理的,已落实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县政府再给予购机总价10%的累加补贴;
政策2. 所购设备没有纳入国家购机补贴范围的,县政府按购机价的30%给予补贴。
政策3. 对2012年5月1日以后购置的联合收割机,应安装切(粉)碎装置,县政府按每台切(粉)碎装置购价50%的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4.对秸杆未露天焚烧且机械切(粉)碎还田的农户,经县、乡镇、村(社区)和受益农户四方确认后,县政府按10-12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施用秸杆腐熟刘使秸杆腐熟还田的农户,经县、乡镇、村(社区)和农业部门认可后,按1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而一旦发现焚烧秸秆,以上政策都将无法享受。
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政策法规,不进行露天焚烧活动,并积极监督劝导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民监督的态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美丽远安留下这一片碧水蓝天。
- 远安环保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谈天说地网友:
您好!
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后已到现场进行了处理。下一阶段,我们将增加执法人员,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远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0日
- 孤傲苍穹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发表于
群众觉悟没这么高,慢慢来。
- 谈天说地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发表于
不管怎么说,有政策了就要有所作为,不管是什么处理结果还是要公布一下才对吧?哪怕说初次违反,教育了事也是结果嘛。
过去的刘局长不错,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现在的杨局长比起来怎么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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