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毒杀远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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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雷手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发表于
- 我是看客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发表于
期盼查处结果,请加快速度。
- 狗儿草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貌似很热闹哟,谁知道现在神马情况呀?
- 专为发帖而生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 静荷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本帖最后由 静荷 于 2015-6-24 16:13 编辑
网名发帖只是就事论事,以事实说话,一、没有否定某个职能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去调查、处理的事实,关键是17日出现污染后,该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跟踪监督呢?为什么不好好和企业一起,认真研究出一个比较科学的防范措施并现场实施监督和帮助呢?非要等出了污染才去调查处理呀?其结果是19日出现了更为严重的污染。如果监督到位,二次污染是可以避免的。二、网民指责哪一家是网民的权利,难道说说公道话也有错吗?化工拆除本身就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难道是其他单位和百姓能够处理的吗?三、关闭拆除可以说是县里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百姓是积极拥护和称赞的,环保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明知道在拆除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污染事件,为什么不主动作为,尽最大努力把这一大好事办好、办实呢?难道该职能部门是游离于政府职能以外的单位吗?自己的本分没有做好,还不许百姓评价,什么逻辑啊???
- 静荷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县里决策没有错,拆除也没有错,关键是在拆除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监管,有效的防止污染的发生,不发生侵害百姓身体健康的事情。6月17日发生过一次大面积的污染事件,结果以罚款3万元了之。罚款只是一种教育处罚的方式,关键是告诫和提醒不在发生此类事件,执法单位在处罚之后,更应该监督和帮助企业更加科学地进行拆除,可仅仅隔了2天事件,却发生了比上一次更加严重的污染,企业违规操作是直接原因,但职能部门的监管(是监督管理,而不是罚款)不到位就是间接的“帮凶”。
- 专为发帖而生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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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为发帖而生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 静荷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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