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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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谢谢工商管理局,明天带着我妈的手机来贵局举报
- 壮志未酬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赞,一是楼主觉悟高,二是工商回复及时
- 工商 来自 湖北省 移动 发表于
本帖最后由 工商 于 2017-4-24 16:52 编辑
网友 “为了生活加油”: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组织执法人员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进行了研究,认为你反映的情况是典型的传销。它符合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贴中所称的“新会员一推五”实质就是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符合其中表现形式(一):群主的级别要发展200人左右即可得到,获赠6万积分,群骨干(讲师、报单员、群管)2万积分……。1积分=3元人民币,开网注册时可按比例30%提现,积分2年约拆分8次,至少倍增8千倍……。
所称的“正式开网注册后不再赠送积分,每人至少要交580元进入” 符合其中表现形式(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在我国属于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前,各种传销活动不仅危害社会,还给参与传销人员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传销组织的头目往往抓住一部分人急于致富的心理,对参与传销人员进行利诱、洗脑、灌输传销事业是法律未禁止的、对社会经济有益无害的谬论;绝大多数人在不明真相或受胁迫的情况缴纳入门费,为挽会损失或在妄图报复心理的驱动下,开始主动参与传销活动,欺骗亲朋好友,编造各式谎言,引诱同学熟人或网友参与传销。由于传销人员多以亲属、朋友和同乡为发展对象,最终导致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传销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人们对此深恶痛绝。
不管传销人员的手段如何高明,花样如何翻新,都改变不了其害人害已的本质。在此,我们真诚地提醒各位朋友,千万不要因此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疑似传销行为,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及社区等有关部门举报。远安县工商局举报电话:0717-3812470,3812315。
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打110吗
-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打110吗
-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发表于
打110吗
- 抛物线 来自 湖北省 移动 发表于
这不叫传销,这叫诈骗,请向公安部门举报
-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荆州市 电信 发表于
这是要把人骗到那里去
- 为了生活加油 来自 湖北省荆州市 电信 发表于
请有关部门出来帮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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