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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河48户农民状告官员与恶势力霸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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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7:3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黑龙江通河48户农民状告官员与恶势力霸占耕地[/ALIGN]   中广网哈尔滨4月6日消息 (记者毕国昌 通讯员劲松) 魏玺村陈淑华说:“现在老百姓地都没了,眼看种地了,种不上,孩子都没法上学。
     眼下阳春四月,正是黑土地上农民播种的大忙时节,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祥顺乡魏玺村的48户丧失耕地的农民,冲破层层封锁,绕道赶到省城告他们的“父母官”和当地的黑恶势力联手霸占他们耕地的事实。魏玺村女农民秦淑梅说:“自八零年结婚到魏玺就种这个地,这地种丢了,这理上哪讲地去?”韩乡村农民徐金也称:“通河县有四五万亩地让县委书记、县长他们给占了。”
  通河县地处黑龙江省中部的偏远落后地区。魏玺村是以解放战争时期烈士魏玺的名字命名的自然村,140户农家,不少是革命的后代。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王宝太、陈平等魏玺的48家农户同其它地方的农民一样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五荒拍卖合同”。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农业税和村提留乡统筹。2004年起,中央惠农政策出台,他们拿了两年的土地补贴和粮食直补款,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民在先烈浴血奋战夺取来的这块土地上谋生本相安无事,可没想到县领导的歪主意给他们种下了祸根。据韩乡农民周同顺说:“通河就是天高皇帝远。”
  2006年始,一件听起来十分荒唐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通河县无业游民金英斌突然以黑龙江省冠洋岩土工程公司土地转包人的身份,纠集若干刑满释放人员以武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迫阻止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民不得再种自己耕种多年的那6137亩地,并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强行据为已有,金英斌还以维权的名义状告陈平等48户农民侵权。
  陈平情绪激动地说:“你要把这块地整没了,我家地就没了!你种地谁不知道吗,那个地块,你跟前挨着谁还不知道吗!”中国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农民以地为命”,这祖辈几代人都赖以生存的土地,一夜之间怎么就会变成了别人的囊中物?对方居然还是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真是天降横祸。种地种成了被告,农民以为是搞错了,不然还不成了千古冤案?这些善良的农民相信我们是一个法制社会,相信人民的法院会给自己做主。于是王宝太、陈平等魏玺村的48户农民信心满满地走进了自己的人民法院。他们坚信,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历史走到今天那种颠倒黑白的事情不会发生。
  在通河县人民法院,王宝太、陈平等魏玺村的48户农户发现这个权力和腐败勾结在一块,那真和假,黑与白就是可以变来变去的。 事情发生在1996年,当时的通河县和祥顺乡两级政府领导就以所谓拍卖“五荒”的方式,把杨大梨开发区内的7000多亩“荒地”,卖给了黑龙江省冠洋岩土工程公司,这原本跟自己毫无相干,只不过这地块位置在祥顺乡的东南 ,同自己眼下种的地相邻而已。可是,当时的副县长崔永和、开发区主任刘国和、副主任赫岩等人查看所拍地块时,见土地肥沃,便顿起贪占之心。于是,他们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把包括魏玺村的6137亩耕地顶替杨大梨的那块拍卖地,划给黑龙江省冠洋岩土工程公司,然后又以金钱为诱饵骗出魏玺村的公章,与乡长孟宪新、村长张鹏一起伪造了多份魏玺村村民所谓出卖土地的合同。就这样,王宝太、陈平等48户魏玺村村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耕种几年甚至几十年的6137亩耕地,就这样被划到冠洋公司名下,并且办理了所谓土地出让合同。而上述所谓拍卖给黑龙江省冠洋岩土工程公司的荒地,连同魏玺村这6137亩耕地的“转让”活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并没有人参加,更谈不到指界认界。
  通河县当时的土地管理就是这等的混乱,许多大大小小的土地购买和转让活动都没按程序按章法办,这就给贪欲极度膨胀的干部以浑水摸鱼的机会。副县长崔永和等人将杨大梨开发区原定拍卖给冠洋公司的那片土地大胆地私分掉:副县长崔永和分得750亩,开发区主任刘国和分得耕地700多亩,开发区副主任赫岩分到约700亩,劳动局局长李升分得750多亩,县纪检干部配偶、县拘留所所长张志宝分得700多亩。县土地局给崔永和等人发放了土地使用证。
  这些贪官胆大妄为地私分了本应拍卖给黑龙江省冠洋公司开发区的土地,他们变成了大地主,而冠洋公司所拍来的土地就用魏玺村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民的6137亩耕地去顶。一夜之间,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户就在这帮贪官的肮脏交易中成为地无一垅的赤贫户,因而从此改变了这一家家整个的生活和命运,成为新世纪下的“杨白老”。陈平说:“究竟谁霸占我们的地!这个很关键很关键,老百姓没有地真的就活不了。”
  黑龙江省冠洋公司或许是发现这其中的蹊跷,或许是还记得前两年那场曾轰动全国的“宝马车”案件给整个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出于这些考虑,冠洋公司于2006年将这块拍地视为烫手山芋承包给金英斌。事至此,金英斌不过是一个与冠洋公司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局外人,他却以土地受让方,即诉讼主体的身份起诉了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民。金英斌还信誓旦旦地大喊大叫:这6000多亩地就是我的地,谁不给就让谁蹲大狱。
  在人民的法院,农民拿出了通河县人民政府发给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证》、《五荒拍卖合同》证明土地的权属,主审法官居然不予采信。农民的律师提出金英斌仅凭一份土地转包合同就向农民提出索赔,其诉讼主体根本不能成立,法庭则采取休庭结束庭审调查;再开庭时,金英斌的转包合同就换成了转让合同,可合同上连转让金额都没有,但通河县法院却据此为金英斌立案,判定农民的侵权成立,裁定陈平等48户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 给金英斌,并赔偿经济损失。通河县人民法院的这种枉法判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让人瞠目结舌。
  现在,这个不种地不劳动的县城无业游民金英斌,几年内在通河县拥有10000多亩耕地(私人拥有土地在全国排上座次了),他还逢人便讲:“我是奶妈抱孩子。”魏玺村陈平反映去年金英斌带法院的法警押解他时相当的狂妄,他称:“他跟我在火车上就说,通河县的石厂,你每拉一米石头有我3块钱。我说了你这么有名气的人,抢我们老百姓这点地干啥呀。他说,我是在乎你们这点地吗?我整你们这么点钱,整得饥蛙乱叫的,你们跟着我早赢了。我说的都是事实,下去我都敢跟他对质。”
  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疯狂和猖狂的金英斌口吐如此疯话倒也不足为怪,可通河县人民法院这样如此荒谬,公然颠倒黑白的判决,居然会得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这种判决的结果,助长金英斌变本加厉地蔑视国家法律,打击迫害王宝太、陈平等48户农民就是无法避免。由于有了专政机关和法院判决的撑腰,金英斌纠集大量社会黑恶势力,将魏玺村农民张永贵、朱正聚等人的4500多亩土地强行夺走;而不肯交地、交赔偿款的陈宝良、马良、王宝太、王宝和、李玉芝、郭宝成、张洪文、张广仁、张臣等22名农民先后以拒执罪,被通河县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拘留(最长的时间为100人),占魏玺村上访农户的45.8%,而被公安机关以各种理由拘留或限止人身自由的达到80%以上。而金英斌实施这些行为时,始终虎假虎威地讲:我大哥(县委书记)让我抓谁我就抓谁。陈平说:“成天的大赖子、郭大胡子,还有姚志刚啦,又是那个姓聂的,聂元杰,就当老百姓的面,就指划,我三千块钱要你一条腿,我三万元钱要你一条命。都是劳改释放,进去就出来,进去就出来,还都是金斌子老铁,都进过巴蓠子(监狱)”
  一批又一批因请求归还自己土地的农民因为上访,而被通河县法院和公安机关抓捕、追打的事件,这些年屡见不鲜,法院和公安机关却以依法执行公务为名而堂而皇之。权力的运行,在黑龙江省通河县偏离党的宗旨和法律的要求不是一点半点,已经完全走向它的反面。韩乡农民周同顺说:“通河就是天高皇帝远。”
  王宝太给哈尔滨市委的检举信上这样写道:“2006年春,金英斌在我们村张贴告示:凡在他刨坑、埋桩之内有地的村民,限三天内拆除固定资产及生产设施。若有不执行者,后果自负。并扬言:‘凡在他立桩之内的土地全部归他所有,如有不服者,我花三千元钱买他一条腿,三万元钱买他一条命,我就是通河县的小斌子,赵洪君(县委书记)是我的磕头大哥,我到县里就是县长,到公安局就是公安局长,到法院就是法院院长’”,后来金英斌对他们48户农民的野蛮掠夺和迫害,以及对上访妇女大打出手的事实都兑现了这种狂妄。
  陈平没有办法,他至死都不肯把自建国以来就在自己家手上耕种的土地交给金英斌,这不光是不合事理、不合法理,正如他自己所说,没有地农民就无法活。陈平为了躲避金英斌向他索要所谓被判土地和赔款而藏到青岛,在亲戚的帮助下贷款开了一个小旅店,金英斌闻讯带着法院的警察追杀到青岛,把陈平的小旅店搞黄,把陈平带上手铐押解回通河县塞进大牢。陈平的媳妇为此昏死过四次,一家人欠债9万多元。青岛当地的居民惊愕到极点:你们黑龙江省通河县那边是不是共产党的领导呀?有人说:“通河县就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国民党都不如,国民党老百姓还得靠地吃饭呢。现在老百姓地都没了。”
  回忆起被金英斌押解途中被逼迫交地交赔偿款情形的陈平至今仍然是不寒而栗;他回忆道:“在青岛的火车上就说了,不给就判三年。就问我给不给?我说我给,我一家人怎么活?我给你,一点地没有,我怎么活呀。就没给嘛,就塞进里了吗(押进拘留所)。”
  陈平的母亲鲍淑英今年59岁,被逼无奈跑到看守所给儿子下跪,她泣不成声央求:“儿子,听妈的话吧,认命吧。”陈平也跪倒在地。母子俩在通河县看守所抱头痛哭。鲍淑英借机掐陈平的胳膊,“有些事你不知道啊,这地咱不要了,妈求你了。”陈平患有乙肝大三阳并在开放期(按照现行看守所规定,这种重度传染病人不得羁押),在看守所被羁押27天,曾两次想到过自杀,从未屈服过各种威胁利诱的庄稼汉子,那一刻他彻底绝望了。他在那份《协议书》上签下名字,这份由通河县法院代为起草的《协议书》公然向陈平索要劳务费1300元,这份《协议书》上赫然写道:“一次性付给金英斌补偿金2万元,并将青苗地75亩无偿退还给甲方(金英斌),从此以后不上访告状”,如违背“愿再交赔偿款9万元。”陈平这一笔下去,等于将自家庭联产承包开始,经两代人耕种的130亩土地,从他自己手上交给那个此前从未谋面的金英斌。在看守所上演这幕人间悲剧的时候,一直在隔壁指挥的金英斌,也在不断地跟自己的磕头兄弟,县委主要领导通风报信。
  当陈平母亲鲍淑英把用1分5高利抬来的2万元钱交给法院,换回陈平的“取保候审”,陈平仰天长叹:“我们通河县还有没有王法了!我是杨白劳呀,那些当官的就是二十一世纪的黄世仁呐!”“我现在只能信主了。每天祈祷,请求主给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把丢掉的130亩土地还我。”
  韩乡农民徐金说:“我们通河县土地(问题)非常严重,以赵洪君为首的,以杜县长为首的,还有公安局长、交警队队长,都让他们从我们集体手中买去,韩乡村的土地1750亩,叫张文花5000块钱就买去了,张文一垧地15亩,一年承包费就6000块钱,得到几百万利润。”
  三年多来,农民确实十分绝望:他们看到县委书记、县政府的领导照样把从他们手中抢走的土地又转包给农民牟取暴利,杜永新在抢占农民的耕地上盖起的别墅仍然岿然不动。农们真是绝望至极。陈平等一些人开始将希望寄托给真主。陈平说:“我天天开始祷告真主给我们做主,把土地归还给我们。”
  这些年来,农民多次到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访,发现不论告到哪里都说回到县里解决,结果又都回到县委领导的手里,他们实际上是在跟县委书记打官司,哈尔滨市政府一位信访办干部在接待通河县上访农民时明确地劝他们,“别打了,赵某某的老婆李伟种着你们的地呢。”三年来,魏玺村等一大批通河县丧失土地的农民因此走上了致贫、致病,举债、逃债的恶性循环人生,而他们其中一部分家庭的子女被逼无奈的辍学、充当童工,有的甚至走向盗窃和卖淫的道路,派生出的社会问题相当严重,进一步加深了农民的哀怨和仇恨。去年9月3日上午,被“逼上梁山”的200多名农民群众,冲进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当面质问:你老婆凭什么种我们农民的地!”就在昨天。韩乡农民徐金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的爱人陈淑兰得知今年这失去的土地还是要不回来,十分绝望,便喝下一瓶农药自杀,以死抗争。徐金说:“我媳妇听说今年这块地还是要不回来,十分绝望。又听说我的大儿媳妇跟我大儿子离婚了,把他的孩子扔给我们老俩口了,大儿子跑了,这个日子没法活了,可欠人家工商银行的款人家又来要了。我媳妇就喝了农药,幸亏发现得早。通河县政府太欺负人了,你们给主持公道吧。”



  因上访而丢掉魏玺村村书记、被押进大牢的王宝太,给记者跪下哭诉:“我们三年没地种了,吃啥喝啥?地的事绝不是我们魏玺(村)一家,我们真不知道通河县是谁的天下了。”韩乡农民称:“赵洪君书记和黑社会金英斌是500多垧土地,一垧地包五至六千块钱,就达300多万一年承包费,他50年合同,相当于一个半亿,50年,你算吧。这样我们老百姓能稳定吗? 我们一年就千八块钱,去了口粮没什么收入了。啥时候见到国家领导反映这种情况。中央派‘包公’那样的调查组,像当年打土豪分田地那样 ,把农民的土地夺回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12:07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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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9:3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re:我们这里还不是有,到二期防洪堤工地看看克

我们这里还不是有,到二期防洪堤工地看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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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21:1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re:凑点钱找个人把他做了.

凑点钱找个人把他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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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5:53: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军长...

下面引用由军长发表的内容:

凑点钱找个人把他做了.

这个人如果坐牢去了的话,你应该被判唆使犯罪,估计两三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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