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查看: 4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东八种人 可生第二胎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8-11-29 19: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香港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
[B][/B]

广东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法例,其中规定八种人可以生育第二胎。该条例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说,广东省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没有改变,只是在个别方面作了微调,稳定低生育水平依然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

对于社会最关注的「生二胎」问题,张枫表示,首先,新条例取消了生育间隔期的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的不再要求间隔四年才批准生育;其次,对再婚生育的条件作了适当放宽。

对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过的,经申请、审批后可再生育一胎;第三,对生育病残儿的夫妻再生育的条件作了适当放宽。对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但所生子女均为残疾儿的,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经医学鉴定后可申请、审批再生育一胎。

张枫说,按照估算,预计这一政策调整会在三年内出现暂时的「拥挤效应」,每年新生儿增加三四万人,此后就步入正常轨道,这对广东人口总形势影响不大。

(中通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