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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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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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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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2:3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浩然 于 2010-1-26 02:55 编辑



98年普桑,证件齐全,可以过户。
2010年以旧换新国家补贴18000元,旧车残值1000-1700元,同时享受购置税优惠,最高可以达到20000元以上。
也就是说现在买辆二手普桑过年用用,年后再以旧换新或售买基本上是保值的,还白玩了几个月,再说过年时段又提不到现车.
想买新车和想过年时新手练练车技以及过年时没车用的JJMM下手速度呀http://www.autohome.com.cn/news/200912/87264-2.html

TEL:13886653368
QQ:351371257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2:54: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中宣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以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995号)文件精神,现将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的概念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排放物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站地址:www.vecc-mep.org.cn.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内,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我省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宜昌物产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姓名与换购新车车主姓名应一致),均可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

   1、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2、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3、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4、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表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既符合上述四条规定中的第4项、又符合第1至第3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三)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四)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1、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2、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为每辆6000元。

  三、财政部门补贴审核及兑付

  县财政部门根据商务部门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对符合条件(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车主,要求其提供以下资料: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2);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县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部门应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远安县财政局

2010年1月26日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21:1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浩然 于 2010-1-26 21:29 编辑

楼上的兄第我要不是急等钱用,还用你说吗。再说政策在这儿,你不会看呀。车是抵账过来的,我自己过年有车用
4#
发表于 2010-1-26 20:46: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这么好的事情 你为什么不过了年在卖列!!
3#
发表于 2010-1-26 19:5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兄弟:你说个价撒。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02:38: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政策吸引力,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调整如下: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将《实施办法》第六条中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由注销日期调整为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四、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果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或车主补充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条件,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环保、财政部门通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补贴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五、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不得变相压价。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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