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查看: 2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打工仔药店输液死亡 单位未买社保被判赔8万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0-4-28 21:2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2010-04-28
      
打工仔黄某才工作期间身体不适,请假到一家无行医资格的药店输液,用药后心跳骤停死亡。由于黄某才所在的公司没有为他购买社保,近日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赔偿黄某才近8万元。
  黄某才是东莞一家音响公司的员工,2005年,黄某才以黄某亮的名义入职公司,公司用黄某亮的身份证信息购买工伤保险时,发现黄某亮在其他公司已经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不能再为黄某亮购买工伤保险。公司查问之下得知黄某才的真实身份,要求他更正身份,并协助公司购买社保。黄某才称他的身份证丢失了,并表示不需要公司购买社保,如果发生事故也不需要公司负责。
  2007年6月5日10时,黄某才在工作时感觉不适,向组长请假休息半天,当晚6时许到附近一家药店治疗。输液用药后,黄某才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9月13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才所发生的事故属工伤。音响公司不服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黄某才自行到没有行医资格的药店就医,但音响公司确实没有为黄某才购买工伤保险,因此法院判决其需支付黄某才赔偿金近8万元,并按法定标准继续支付黄某才年迈父亲和年幼儿子的抚恤金直至供养条件消失之日止。音响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