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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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远安最近发生的事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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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2:1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从陌生人到亲人 于 2011-3-14 21: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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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9:56: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这件事注定不会有结果,悲哀!
44#
发表于 2011-3-8 16:1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都发到MOP上面去了!
锄禾当午 发表于 2011-2-28 16:53

看到图片里那几个混混打手,想请他们看一篇文章:
        作者:刘
                 1
      在大部分以强凌弱的暴行中,我们都看到了类似的现象:贱民伤害贱民。即是说,被害者是贱民,加害者也绝不是贵族,从所处的社会层次来看,对立双方都是这个社会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并无根本的阶级分野。无论是去年1225日将民意领袖钱云会的脊梁碾断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重卡司机及其同伙,还是新年伊始在强拆现场将现役警察打断了腿的城管队员,抑或不久前以推土机将民妇活活碾死在履带下的推土机手,他们和被害人一样都属于贱民阶层,与受害者地位相当,命运相似,都处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强权的剥夺和压榨一样没有还手之力。按照阶级斗争理论,这些人显然属于同一阶级,且前世无怨今世无仇,本来一百年相安无事,即使因为偶然的机缘走到一起,成为朋友和同志的几率显然远远大于成为敌人的几率,为什么偏偏成为死敌、成为必欲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死对头呢?这不是手足相残、自毁长城吗?这难道不是一种自杀吗?
    没错,如果把处在社会底层的民众看作一个群体,这肯定是百分百的自杀行为。在这些动辄轰动世界的恶性事件里,贱民阶层自相残杀的愚蠢性质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加害者还是被害者,本来利益相关,休戚与共,打断胳膊连着筋,不仅应当而且可以团结起来,可他们走到一起却水火不容,落得两败俱伤。也许你会说打人者作为加害者与受害者是两码事,因为他们很强势,至少属于强势一方,至少他们直到现在并没有受到应有的追究。是,说这些人强势也没错,可他们干的这事一是危险,并不清楚对方在利益相关之下究竟怎样反应?在极端的情况下,由于加害行为引起的报复性反弹,弄不好甚至会丢掉小命;二是收益不高,也就是说危险挺大回报却又很低,看起来像是一种赔本的买卖。赔本的买卖仍然要做,说明他们只是比起受害者较强而已,宏观地看仍然属于真正的“弱势群体”。真正从杀人这事拿到大好处的,绝不是出场加害的人——他们只不过服从了某种意图,怀抱这种意图的人通常高高在上,深藏不露,言谈举止得体,保持着优雅的绅士风度,他杀了人,将人用重卡的巨轮碾死在公路上,手上却绝不沾上鲜血。这些人是安全的,这里发生的任何案件,复杂的勘验过程、血腥残忍的场面,曲折而急如星火的侦办程序,网上网下铺天盖地、动辄波及全世界的舆论非议,甚至不影响他品尝美味佳肴、与年轻美貌的姑娘调情。不是这些人多么神通,可以像武侠小说里那样能够以意念杀人,而是无需这么做,不屑于亲自动手自有人搞定一切。为他搞定一切的是什么人?是众多面容模糊的下属;而手执利器冲上前台充当杀手的,是贱民。
    这些只是近期发生在小人物之间的案例。由此上推四十一年——公元19691112日凌晨,这个国家的开国元勋、国家主席刘少奇,在一个由一位医生、两名男护士和两名女护士等小人物组成的监护小组的严密监管(实际是看押和折磨)之下凄凉地闭上了眼睛。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彭德怀、贺龙身上,这些身经百战、不曾被敌人的枪林弹雨击倒的共和国元勋,最终一个个死在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之手。在这些诛杀功臣的著名案例中,加害者能从这些人物的惨死中得到什么回报呢?他们不害怕受到追究吗?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驱使,使他们甘冒犯罪的风险去干这种并不光彩的打手勾当呢?难道没有心肝、不是父母生父母养吗?就不怕指使他们这么做的人推卸责任,将他们推到法律责任的风口浪尖上去吗?细细考究,所有这些打手提着脑袋、冒着生命危险充当打手辛苦一场,得到的回报其实不过一份工资,充其量外加一点升迁的机会,真正从中获得丰厚回报的人是绝不需要在现场露面的。事实上打手所做的事情只不过是一种职业行为,将对方置于死地不过是职业道德所要求的自然动作。人们都知道要敬业,要忠于职守,如果不完成职业规定的动作,那是要受到谴责和处罚的。他打人或者杀人,他冲了上去,冒着被伤害者暴力反弹的危险,并不是为了得到大利,大利他是拿不到的;他们只不过是在尽职业的本分,所不同的只是由于有国家撑腰,使他们显得更加振振有辞、咄咄逼人而已。拿最少的回报,还要背上杀人恶名,到了必须丢车保帅的关键时候,还极可能被人毫不犹豫地抛出去顶罪,这算什么强势,乃是不折不扣的贱民!
    在所有以强凌弱的暴力事件中,我们都看到被收买的贱民身影。他们面容暧昧,十分可憎,通常心甘情愿地充当强势力量的打手,只须付给很少的代价,就可以充当别人杀人的利器,那些远远地躲在后面的强势力量,唆使和怂恿他们以极为残暴的方法迫害同类,将他们和同类手足切割断离各个击破,使其首尾不能相顾,最终也削弱自身,将他们自己所属的阶层置于永世不能抬头的悲惨地位。这肯定是残酷的,但因为被人通过国家渠道,通过正当程序轻而易举地包装成了一种职业,这样的事情就变得神圣起来,摆脱了一向被怀疑和审视的目光,获得了道德上的豁免权。民以食为天嘛。自古拿了钱财替人消灾,吃了人家嘴软,中国社会很多这方面的格言说得都是同样道理,你只要成了人家的雇员,关键时刻就得替人家说话,遇到麻烦就得替人家摆平,对于进入体制的贱民来说只有向前一途,决没有任何别的选择。这是一种国家的谋杀,国家操纵的族群撕裂。在这个血腥的过程中,贱民群体分裂了,不再是铁板一块,而是被拆散打碎成为相互仇恨的无数碎片。这还只是就一个孤立的事件而言;在无数同类事件的打击之下,贱民群体恐惧弥漫,相互猜忌提防,整个贱民阶层分崩离析,被沙粒化,不相信有任何共同的利益,相反同类的苦难却成为快乐的源泉,一种争相向强势群体献媚效忠的气氛却越来越浓,因为人们看到那些效忠强势力量、为强势力量充当打手的贱民职业更稳固了,甚至得到了晋升,生活一天天好了起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原本很低贱的人不但与强势力量打成一片,甚至以强势力量自命。比起那些极其阴险狡猾地藏在背后拿大利以自肥者,贱民们这么做肯定损害了本群体的根本利益,最终也使自己受到损害,但由于在这里少数人手里握有职业,这种稀缺产品一向为贱民所必需,所以受雇的贱民尽可以六亲不认,结果恶做了,事成了,不但没有良心的不安,倒抹上了几分爱岗敬业、英勇无畏的正义色彩。
最早看透了中国人劣根性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是鲁迅。从愤慨于中国看客的麻木不仁愤而弃医学文,到后来撰写《呐喊》和《彷徨》,直到出手大量炉火纯青如匕首投枪的精短杂文,先生对中国人劣根性的刻画简洁有力,很多时候抵达了骨髓的深度。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经过近一个世纪血与火的淬炼,今天的中国人除了和这个世界上的同类一样使用电脑、手机传递信息,一样乘坐高速列车在全世界旅行外,并没有多少脱胎换骨的实质长进。在近年发生的很多重大案件里,这个贱民群体仍然有意无意地充当着少数人的帮凶,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加强着专制的围城。“奴性十足的中国人从本质上讲都是祸害民族进步事业的。谁来了,就给谁纳粮、称颂、服役、磕头,只求做稳奴隶。正因如此,中国人可杀、可剐。号称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却是一部灰暗无耻的历史!‘我假如是一个外国人,或者,我假如是一具暴君,对这样一个民族,如果不去虐待她的话,真是天理不容。’”(柏杨《丑陋的中国人》)在《<痛哭和珍>随想录》一文里,万军先生以如此沉痛的语言,表达了对国人的强烈批判。其实只看到底层中国人贱的一面和奴性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中国人之每每被强势力量所利用,中国人身上所有可叹可恨可诅咒的人性之劣,归根到底都是五千年专制统治的结果,是占人口数量极小部分的专制统治者刻意造成的某种效果。在独裁统治一统天下的棋盘里,普通国民作为受压迫最深的一群,如果不甘心被压迫、被剥夺的命运,或者想要改善处境,除了争先恐后地挤进权力集团为统治者所用,其实别无他途。在专制社会里,要么成为统治者的雇员,成为专政机器里的镙丝钉和配件,要么被专制统治者践踏和蹂躏寂然无声,只有两条路可走。从体积上来看牛是很大的,也很有力量,但如果给它拴上笼头,这牛就完了,只有乖乖按照耕者的意志负重向前。动物里马应当跑得最快、性情也很烈,一旦落入套马人之手,再烈的马也只有成为人家的坐骑,按照骑手的意志出生入死。在这里由少数人掌控的职业和饭碗,就是少数人牵动多数人的缰绳。在近年多起强暴事件背后,潜藏着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这就是强者杀人是不用亲自动手的。那些握有公权力的人,那些高高在上、在背后拿了大好处的人,收拾不知好歹、竟敢起而维权的刁民,是不需要亲自出马的,只要一声示下——他们根本不需要发布白纸黑字的命令,只需一个意念——自有人充当杀手。也即是说,握有公权力的人可以将自己的需要不动声色地包装成一种正当的职业,将其纳入冰冷的职业体系,剩下的事情只消按部就班做来就行。这样打人和杀人这些通常与暴力和血腥连在一起的行径,就轻而易举地包装成了一种产品,这种产品如此稀缺,在总是僧多粥少的劳动力市场上,一经投放立马被饥不择食的贱民们一抢而空。抢不到手固然只能自认倒霉,抢到手了当是很高兴的了只是也不敢马虎从事,须得小心敬奉侍候,连傻瓜都知道这下可要好好表现,做事要有头脑,面对危险要勇敢,以便挣个好表现,稍有不敬或消极怠工,或者面对危险畏缩不前,都可能丢掉饭碗,昔日视为荣耀的饭碗,极可能被别的贱民抢走。
43#
发表于 2011-3-7 11:26: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纠结中。没看见结果。
42#
发表于 2011-3-7 08:58: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顶起来!
41#
发表于 2011-3-7 08:4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远安会有这样的事?
40#
发表于 2011-3-6 18:1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发展经济是第一生产力。
39#
发表于 2011-2-27 15:4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版主和回帖的同志们及游客们,我把我回的帖子删了啊,一是我怕被删,所以不如我主动删;二是我怕被上纲上线,所以不如我主动下线;三是言论有罪嘛,谁家都有父母妻儿,如果祖宗三代不想被骂及无辜,告诫同志们 ...
憨厚 发表于 2011-2-26 09:36

不是忏悔,是挑衅和耍赖。
38#
发表于 2011-2-27 14:4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小心跨省捉人哦。
37#
发表于 2011-2-27 11:2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希望这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啊!
36#
发表于 2011-2-25 17:18: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先怀疑我们说话的是拆迁户要钱的,接着又来一个说我们是论坛的,怎么这么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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