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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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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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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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13:4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前天因为收到一条短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之前经常收到那个【家校互动】号子发来的短信,都是叫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学习,健康之类的,前天突然连续收到2条相同内容的恐怖短信,因为是学校发的当时就很恐慌,孩子在学校住读,问了几个朋友都说不知道,才在论坛里问网友真假的,后来网友说是谣言,就发短信叫版主删了帖子。
     当天下午公安局的同志热情细致的向我了解了情况,第二天早上9点多就打电话说查出来那个发恐怖谣言的不发分子,利用了学校的短信平台发给了家长。
     在此向受到影响的网友和学校表示道歉!是犯罪分子利用了我对学校的信任!
25#
发表于 2012-6-21 20:35: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谣言搞的我担心了一上午。家校通开通了是好事,前天放学就收到了儿子离校的信息,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比较放心,但昨天和今天都没有收到,因为我们离学校很远(一桥这边),所以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走的,去接又怕走岔了,建议老师给学生讲一下放学时出校门要记得“刷卡”
24#
发表于 2012-6-21 20:3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论坛无大错,论坛出现这个帖子,论坛并没有恶意传播,而是有网友跟帖说是谣言。当然,要求论坛加强管理也是正确的,网友一定要支持论坛的工作,不要乱七八糟乱发。
23#
发表于 2012-6-21 19:1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2-6-21 19:25 编辑

      依法追究责任的是短信平台的那个操作人(公安已经介入取证),已经两次利用短信平台伤害了了学校,伤害了家长,破坏学校的名誉,学校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楼主是上当者之一,但也间接担当了谣言的传播者。很同情,但能道歉,说明已经认错,广大网友一定会原谅的。
   楼主  好样的!


22#
发表于 2012-6-21 18:5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是从学校的短信平台发的,这件事学校也有责任,学校也应当向所有收到恐怖短信的家长道歉。
21#
 楼主| 发表于 2012-6-21 18:27: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九子溪水 发表于 2012-6-21 18:07
其实楼主稍加分析,就可以断定是不是学校所为。再在网上传谣,一是违法,二是毁坏了二小的名声。幸 ...

我也想说:不是我要毁坏二小的名声!给家长发这样的恐怖短信,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20#
发表于 2012-6-21 18:21: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山人 发表于 2012-6-21 16:35
今天下午本人代表论坛接受了公安部门的教育,特别强调从现在起,必须严格依法办网,敬请所有网友发帖必须严 ...

今后一定更加注重自律,不给老总添麻烦
19#
发表于 2012-6-21 18:0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其实楼主稍加分析,就可以断定是不是学校所为。再在网上传谣,一是违法,二是毁坏了二小的名声。幸亏网友判断力强,幸亏学校及时澄清辟谣,幸亏公安及时反应,否则恐慌不亚于1992年的所谓“打绝育针”事件
    楼主道歉,表明认错,给予掌声。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6-21 18:27 我也想说:不是我要毁坏二小的名声!给家长发这样的恐怖短信,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详情 回复
18#
发表于 2012-6-21 17:53: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总版主没错,态度诚恳是为了远安论坛的这一片天地,用心良苦。菜刀放在家里天经地义,拿去杀了人就犯罪了。当然加强管理是理所当然的。
17#
发表于 2012-6-21 17:39: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GP数据中心
知错即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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