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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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BBS需要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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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8:1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说明:此文纯属呼吁对远安网络环境进行正本清源的治理,与鄙人以前的嬉笑怒骂有很大区别,就是指出几个事实,提出几个建议,供网友和相关部门参考。
      对远安的BBS,鄙人曾经以为可以百花齐放、互帮互荣、共促发展。因此,鄙人虽然只发过相关的两帖,却经过了一个“引导”、“劝解”到“厌恶”、“鄙视”的过程。鄙人现在的观点被迫改变,实践证明,有人是可以通过劝解和引导改变的,但确实有人本性难移,真的无法改变。远安BBS需要正本清源。
      “拨云见日?看乱象中的远安BBS”、“再谈远安BBS之龙争虾斗”乃鄙人所发的两个有关远安BBS的帖子,本帖也可算作帖子之三。第一个帖子还在,看见有网友跟帖,挑起了鄙人久有的发帖想法,第二个帖子有人攻击并“殃及池鱼”,鄙人同意暂时屏蔽。虽如此,鄙人对所发帖全部内容保留权利,所发内容基本真实,自愿接受有关部门验证,文责鄙人全部自负。第二帖屏蔽是为平息争端、不影响白血病小孩救助活动,以及不影响被无辜殃及的版主和网友。但事情并非忍让就可以解决的,近期下三滥的继续攻击,让我渐渐无法容忍,前日获个别网友意见,昨日又得几友支持,随发此帖。同时,鄙人根据朋友建议,保留发布相关帖到其它论坛之权利。
      鄙人第一帖是以劝解、提醒、建议为目的,现在看来鄙人愚见还算马虎,几个BBS一年后的结局基本与鄙人去年8月的预测吻合。第二帖是带有一点文学创作的意味,点到具体人留有余地。本帖是为第三帖,想用比较直接的手法说明一些事实,免得谣言满天飞,网络一片乌烟瘴气,也即想达到正本清源之目的,或许乃鄙人一厢情愿耳,相关部门当思考此问题,乌烟瘴气之网络环境应该不是党和政府希望看到的。
      纵观某论坛的发展历程,与其主要管理者低劣的素质有莫大关系,一个带有混混色彩、有刑事前科、游手好闲的人,忽悠一批不明真相的网友,网络不乱才怪。换几个高水准的管理,几个论坛完全可以相互补充,各自发展自己的特色,但是,鄙人对他们真的很失望,因其下三滥手段确实层出不穷,简直无法想象,黑的说成白的,对的说成错的,已成其家常便饭。幸好远安论坛一般不和他们计较,否则他们的下三滥手段会更多,网友一辈子不一定想得出来,现列举其中部分,先来一次正本清源:

评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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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7-18 22:27: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追老师的发言更加成熟
32#
发表于 2012-7-16 22:3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大家都明白人,不必跟帖的,可以打住了。
31#
发表于 2012-7-16 22:21: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陕西省咸阳市 腾讯公司电信数据中心
左岸青衣说的对,就此打住吧,安心做我们的事去。
30#
发表于 2012-7-16 21:5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左岸青衣 于 2012-7-16 22:58 编辑

       论坛的那么多版主们怎么都没来跟帖啊,弄不明白为何要说这么多,还不如去文学版块去写几首诗词,陶冶一下情操。站在一个过路人的立场,你洋洋洒洒千万字是攻击也好,诽谤也罢,请不要在论坛污染环境,搞的论坛乱糟糟的,现在这个帖子的跟帖率这么少,说明一个问题,大家都是聪明人,不愿意在这里面搅和,是非成败转头空,相逢一笑泯恩仇。说黑就是黑,指鹿就是马?
       过去是什么?过去就像一个茅坑,只有搅屎棍不停的搅,才能发出恶臭。揭露未必真,解释未必假,大家都去看看摩协的帖子,多去拜读一下原野和依山老师的诗,会觉得心胸豁然开朗,世界依然美丽。

       说实话,我喜欢这个论坛,喜欢这里的文学气息,尊重这里的每一个版主和网友,他们有内涵,有深度,他们的言语睿智,笔锋高尚,没有犀利,也从不锋尖对麦芒。

       为了明天能成为一个聪明的人,为了我也能在这里继续深入的学习交流,此贴之后,无论后面如何评说,我必不跟帖!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7-22 09:40 据说论坛建议版主和网友都不跟帖,就是不希望引起口水之争,没意思。不过,我作为一个老网友看,楼主说的都是事实。若觉得我说的不对,您可以问三月。 
29#
发表于 2012-7-16 10:0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再次看哒,这回帖内容扎实,连四个小标题都是押韵的,佩服之至。
28#
发表于 2012-7-16 08:2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追梦人 发表于 2012-7-15 21:40
我和远安论坛之现状

一只受伤的兔子被猎狗追赶,兔子跑啊跑,猎狗追啊追,结果,猎狗没追到兔子,兔子逃 ...

倒数第二大段第一行写错别字咯
27#
发表于 2012-7-15 13:14: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该不会又引起一场口水战?
26#
发表于 2012-7-15 11:5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看过楼主的文章,我不发表任何意见。但是,对于楼主的文采,我绝对的是佩服!
25#
发表于 2012-7-14 09:5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多日没来,没想到楼主真的发了,曾经就发此帖是否必要与我在帖中跟帖讨论过的。正本清源是有必要的,楼主所述就我这个老坛员看都是真实的,看到没有多少口水,我感觉网友越来越成熟了,这个真值得高兴。若有口水或者论坛觉得有必要,可以如楼主所说,关闭回复。
24#
发表于 2012-7-12 19:58: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飘过。。。我还是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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