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安县教育局 于 2013-8-8 11:17 编辑
风雨微尘网友: 你好。 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所小学对口直升一所初中政策是省教育厅2012年以鄂教基函[2012]2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义务教育公办初中跨片招生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的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必须于2012年秋季落实到位的基本任务之一。 2012年秋季,实验中学撤并到外校和鸣凤中学,为了做好实验中学学生分流工作,县教育局对实验中学秋季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情况进行了摸底。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县教育局对实验中学秋季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分流进行了划分,实验小学升入实验中学的学生分流到外校,鸣凤小学、南门小学、花林寺小学升入实验中学的学生分流到鸣凤中学,分流到两所初中的学生保持了大致平衡。同时,初中外国语学校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鸣凤中学招收鸣凤小学、南门小学和花林寺小学毕业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县教育局于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远教字〔2013〕49号),规定城区初中外国语学校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鸣凤中学招收鸣凤小学、南门小学和花林寺小学毕业生,并在远安网、远安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了宣传。 有关具体入学和转学政策可以到本局教育股咨询。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监督,特此回复。
远安县教育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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