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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湖北省空军招飞工作安排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空军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的通知要求,对2014年度湖北省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空军关于招收2014年度高中生飞行学员通知要求为指导,着眼选拔高素质空军飞行人才,军地密切沟通协作,全面深入宣传发动,积极挖掘生源潜力,努力在遴选推荐、育苗保苗上下功夫见成效,确保年度招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空军招飞综合效益有新的提升。 二、招收对象 湖北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 三、学生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二)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高考总分在湖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含地方政策加分和空军招飞心理选拔加分)。 (三)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C字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mmHg。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四)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五)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四、实施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空军招飞选拔一般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选。2013年9月下旬至10月中下旬,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实行“自主初选”的地市,按照《空军招飞自主初选方案》自行组织开展初选检测。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4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广州选拔中心设置复选站,对综合素质较优的初选合格学生进行复选检测。各市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学生到复选站参检,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4年高考结束后至7月下旬,北京空军招飞局组织分批次定选检测,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广州选拔中心按照复选检测结果,结合学生高考(预估)成绩,择优推荐参选。 2014年,空军进行招飞改革试点,部分初选合格学生将于高考前直接赴北京空军招飞局参加定选,高考成绩公布后,综合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招飞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各市州招考部门和学校要完善选拔机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招飞各个阶段工作的督促指导,并与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名单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汇总后,于9月18日前传真至广州选拔中心备案。各中学要投入足够的领导力量抓好选苗育苗保苗以及各阶段的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真正把招飞工作摆上位抓到位,确保年度招飞任务完成和质量提高。 (二)要注重激励引导,增强宣传动员的针对性有效性。军地双方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空军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飞行人员在空军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飞行人员优厚的政治福利待遇”,努力提升空军招飞品牌,掀起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招飞工作的热潮。各市州招考部门要借助校园广播、校园网、板(墙)报、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历年录取空军飞行员中的先进典型,增强学生报考飞行学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各学校要积极通过专题座谈会、班务会和个人谈心等方式做好教育引导,增强优秀学生报考的信心和决心,尽最大可能扩大一本线以上学生的生源基数。 (三)要严格选苗保苗,提高各阶段招飞工作效益。为避免后期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影响学生的备考情绪,学校要严格对照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严格选苗,及时筛除明显不达标甚至报考动机不纯的学生。针对空军招飞要求学生高考总分上一本的实际,各中学要认真搞好文化摸底,根据学生实际制定保苗教学方案,努力提高学生文化成绩和文化上线率。 (四)要改革培养机制,做好打基础管长远工作。各地市要变“应急式”选拔为“经常式”培养,始终将空军招飞品牌融入整个高中阶段的课堂教育和文体活动,逐步培养学生对飞行的兴趣,不断扩大招飞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要变“重说教”为“重砺练”,树立经常抓反复抓长期抓的思想,引导学生自觉按照空军招飞自荐条件加强学习、注重锻炼,在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磨练意志品质,树立矢志蓝天的强烈愿望,进一步提升空军飞行学员选拔的起点和层次,形成招飞质量新的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