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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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的医疗事故该哪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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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0:4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吉林省长春市 360网站卫士联通CDN节点
本人系远安县旧县镇鹿苑村村民,本人身患数年的肝病,胃病,肾病。7月份本人因腿子膝关节处疼痛,来到村卫生室李医生处看病诊断,李医生听了本人说腿子疼的症状后,也没有问本人有没有其他的不适症状,就给了本人一盒止疼的药物,本人回去喝了几天后导致大量胃出血,吐血。经县医院抢救3天得以脱险,后又在县医院救治15天才得以出院。县医院医生也说,吐血只有2种可能,1是肝病出血,若是肝病出血,那根本无救治可能,2是药物导致胃出血,李医生给的药物说明书上写的,肝肾胃有毛病的人服用后可能导致大量出血。现在本人已出院,去村卫生室讨个说法,医生态度不是很好,不承认他的药物问题。在病人就诊时不问清楚病人的症状就乱给药,这样草菅人命的医生的医德哪里去了?这样的医生在村卫生室,老百姓还敢来看病救治吗?请问这样的事故该哪个上级部门负责解决?
25#
 楼主| 发表于 2014-9-3 09:45: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非常感谢上级部门和村委会领导的关注理解与调解,也感谢李医生的大度与理解!这个事情病人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主动向医生说明本身的毛病,作为一个六十几的没有读过什么书的农民,在知识和认识上也只有这个尺度,请大家理解!通阿过此事,龙神浪子说的很好,所有患者都要注意,病人自己看病要主动向医生说明自己的病史,免得出现类似的误会,命毕竟是自己的;所有医生也要引以为戒,要详细过问登记病人的病史,确实起到救死扶伤的天职,现在农村里的很多老百姓家境贫寒,的确病不起,的确住不起医院!请所有关注此事的领导和同志们理解!
24#
发表于 2014-9-3 08:27: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风声鹤唳 发表于 2014-9-3 08:16
县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亲自到病人家中和村卫生室了解情况,对帖中所述情况进行 ...

处理及时,答复快捷。
23#
发表于 2014-9-3 08:16: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县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亲自到病人家中和村卫生室了解情况,对帖中所述情况进行核实调查。于8月29日会同鹿苑村委会干部到患者家中进一步与该病人沟通,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目前医患双方相互消除了误会,病人表示理解,经双方协商,现已达成共识。
    若有疑问,请与县卫生计生局医政股联系,联系电话:0717-3812461。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3 08:27 处理及时,答复快捷。  详情 回复
22#
发表于 2014-9-2 22:10: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东风广陌 发表于 2014-9-2 13:36
诉说 事实 经过?还是诉说 事情 经过?这年头儿帮个忙都还要接受金牌会员的点评。当好人真难。还是要少说 ...

呵呵,这个事情根本说不上是谁对谁错,病人没说明自己有什么病,医生也没细问有没有什么病,药品说明书上都写着禁忌呢。发到论坛来可以引起大众注意,知道以后去看病买药应该怎么做。发个贴子不会存在什么罪过的
21#
发表于 2014-9-2 13:36: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龙神浪子 发表于 2014-9-1 22:28
诉说事实经过那来的证据?有证据就去法院了,还来论坛干嘛。来就是求助,能不能帮得上是另一会事,用不着 ...

诉说 事实 经过?还是诉说 事情 经过?这年头儿帮个忙都还要接受金牌会员的点评。当好人真难。还是要少说话,多抽烟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 22:10 呵呵,这个事情根本说不上是谁对谁错,病人没说明自己有什么病,医生也没细问有没有什么病,药品说明书上都写着禁忌呢。发到论坛来可以引起大众注意,知道以后去看病买药应该怎么做。发个贴子不会存在什么罪过的  详情 回复
20#
发表于 2014-9-1 22:28: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东风广陌 发表于 2014-9-1 09:22
远安论坛文明发言倡议书第四条说明《四、文明表达诉求,文明跟帖评论,坚持实事求是。不造谣生事、不传 ...

诉说事实经过那来的证据?有证据就去法院了,还来论坛干嘛。来就是求助,能不能帮得上是另一会事,用不着这么吓唬楼主吧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4-9-2 13:36 诉说 事实 经过?还是诉说 事情 经过?这年头儿帮个忙都还要接受金牌会员的点评。当好人真难。还是要少说话,多抽烟  详情 回复
19#
发表于 2014-9-1 12:01: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是不是医疗事故应该由权威部门来鉴定的。
18#
发表于 2014-9-1 10:5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以后再看病的时候,把自己有什么问题直接告诉医生,不要让医生慢慢猜,这样很容易出打问题,在说都是一个村的,以后一个伤风感冒,还是要去找他,低头不见,抬头见,搞的乡里乡亲难为情
17#
发表于 2014-9-1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现在当医生难呀
当老百姓更难
16#
发表于 2014-9-1 09:42: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东风广陌 发表于 2014-9-1 09:22
远安论坛文明发言倡议书第四条说明《四、文明表达诉求,文明跟帖评论,坚持实事求是。不造谣生事、不传 ...

有道理,发帖要有事实根据,要把相关证据一起展示出来,才能让人信服啊
文明表达诉求、文明跟帖评论、坚持事实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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