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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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决对谣言跟风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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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9:0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有关部门公布了对近期网上谣言的查处结果,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网上一片叫好声,网友皆称“造谣传谣者可恶,理该领罚”。也有争论。有的说,“造谣者该罚,传谣者似可网开一面”。但马上就有人反驳,“造谣固然可耻,传谣一样也不光彩”。
      我赞同后者。传谣就是跟风。“风起于青萍之末”,造谣者是源头,跟风传谣者是助推,使谣言广为扩散。
     谣言跟风者的特点之一,就是喜欢捕风捉影、望文生义。一点点小事、一些只言片语,被跟风者接力编造、层层放大,最后变成天大的事,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谣言跟风者的特点之二,就是“集体无意识”。造谣者少,传谣者众。一些人热衷于与他人分享所谓“小道消息”、“政治段子”,又相信法不责众,因此便放心、踊跃地到处转贴、广而告之。有意无意间,许多“坊间传说”得以广泛流传,以讹传讹。可以说,没有跟风者配合,谣言不会传播扩散得那么广、影响那么大。造谣者和跟风传谣者,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关系。
    谣言跟风者的特点之三,就是好奇、从众和喜欢起哄。看到网上谣言,明知漏洞百出、可能性极小,但仍然怀着极大的好奇,打听、求证,参与起哄。
    造谣者和跟风传谣者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法制观念淡薄。互联网是公共舆论场,人人都有权在网上发言,但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造谣者也罢,传谣者也罢,拿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找乐子”、“逗焖子”,不仅是对社会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十分有害的。在世界各国也都不会允许这种行为。有媒体报道称,两名英国青年准备去美国旅游,行前在美国微博客网站推特上放话:“要炸平洛杉矶” ,“把玛丽莲•梦露挖出来”,结果一进洛杉矶国际机场就被美国警方拘了起来。尽管两人反复解释只是个玩笑,但仍然被关了17个小时,并于次日被遣送回国。这件事对广大网友来说,应该有所启发吧?
    总之,跟风传谣不可取。造谣违法,传谣同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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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9-23 20:50: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联通
关注很重要,更要用心
20#
发表于 2014-9-22 16:24: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不是眼见的不要相信,于己无关的不要参与,保持良好心态,关心本地经济发展,关心经历的社会现象,做一个关心远安的热心人
19#
发表于 2014-9-22 09:33: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网络大v薛蛮子被抓后说,“网上的声音没有监督……进而忘乎所以,误导了网民对事件的认识和理解,引发了不满情绪的宣泄,忽视了作为一个网络大V应尽的社会责任,带来不良示范效应”。 “我在微博上不负责任、不加核实地转发负面信息。比如水里有避孕药、舟山汞超标等,是一种负面情绪的宣泄,忽视国家和社会的正面主流。”
18#
发表于 2014-9-18 10:2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坚决支持加强网络监管,对违规信息一律按规定处理。
17#
发表于 2014-9-17 11:14: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可怜的斯诺登,被追得像燕子样满世界乱跑
16#
发表于 2014-9-17 09:40: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早在2000年9月,俄罗斯就出台了《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免受有害信息侵扰,俄政府规定,各网站负有清理各类违法信息的责任。如果网站拒绝配合监管部门清理非法信息,监管部门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监管部门将提请法院关闭网站。若媒体网站出现违规行为,媒体主管部门将提出警告,两次警告后仍然无效,则通过司法程序关闭违规媒体网站。
15#
发表于 2014-9-16 23:15: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好帖子,顶一个
14#
发表于 2014-9-16 20:5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支持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生事恶语中伤诽谤他人的犯罪。
13#
发表于 2014-9-16 17:38: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还要不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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