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林寺派出所 于 2015-2-5 09:13 编辑
二月份天正寒,“春节”临近在眼前。小蟊贼趁机忙的欢,偷些东西好过年。按照公安机关办案经验,目前正是偷窃、盗窃案件和生产性事故多发季节,为此,花林寺派出所提醒辖区广大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切记以下告诫: 1、提醒您上市场购置年货时,不要在人多处逗留、拥挤,注意钱物,谨防绺窃。 2、提醒您出门前,务必检查您的贵重物品是否保管妥当;箱柜是否上锁;门窗是否关好,特别是羊圈牛栏,必要时留专人看护,预防和减少偷窃案件发生。 3、提醒您亲朋相聚饮酒时,务必请您适可而止,量力而行,以免醉酒滋事,犯法、丢人、伤身体。酒后禁驾机动车,交通法规要牢记。 4、提醒您产生赌博、盗窃、抢劫、行凶等不良邪念时,务必及时悬崖勒马,美好生活在等待着您。 5、提醒您在城区停放摩托车时,一定要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不要为了节省一元钱的看管费,而在街道两边随便停放,要小心你的摩托车很可能已经被蟊贼盯上。 6、提醒您过年期间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认清安全标识和正规厂商,不要购买伪劣产品,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7、提醒您行路时,严禁乘坐农用运输车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骑乘摩托车要注意上、下坡、弯道、下雨天,防止车祸事故发生。 8、提醒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时,务必携带好户口薄等必备手续,以免跑冤枉路。 9、如果您对本辖区社会治安问题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时,务必及早反映,我们将接受您的坦诚,欢迎您监督我所各项公安工作,积极参与治安防范,维护你我共同家园。衷心感谢您对我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远安县公安局花林寺派出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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