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全军23所军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湖北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577名。其中,男生557名、女生20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和《湖北省2017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二、招生条件及方法 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按照原四总部联合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有关精神和规定执行。 我省军队院校招生按专业类别、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合格种类和性别三要素分类,实行分类控制、分类投档、分类录取,遵循分类投档三原则:一是填报了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参与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录取;二是没有填报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录取;三是只填报了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就只参加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录取,不会参与该校其他计划的投档录取。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截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报考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考生要认真领会、灵活运用分类投档三原则,根据兴趣志向、高考成绩和身体条件准确填报军队院校和专业志愿,不填、错填、漏填院校专业志愿或院校专业志愿排序不当都将影响投档录取。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了解军队院校招生章程和有关专业的体检标准及性别要求,对照军队院校招收体格检查标准,评估自身条件可能取得的军检合格类别,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因不填、错填、漏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或考生军检结论不符合所填报专业要求,造成档案不能正常投出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6日。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高考结束后即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下载或向学校所在地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并在学校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填写指定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栏目。 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到中学所在地县(市、区,下同)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所在中学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 县级人武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及时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政治考核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6日前上报省军区招生办;襄阳、随州、十堰、荆门、神农架林区考生的《政治考核表》由所在地军分区于军检时交襄阳军分区司令部汇总整理,其他市(州)考生的《政治考核表》由所在地军分区于军检时交省军区招生办。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军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