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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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版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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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9-9-5 15:5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长江论坛】

为切实维护世茂锦绣长江论坛正常、健康且快速地运行,实现泛地产专业化交流平台,给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们提供一个健康、向上而富有品质的网际交流场所,结合目前的论坛环境,提升论坛管理机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签名管理
禁止在签名中出现任何不良文化或低俗图文;  
禁止使用过大尺寸的图片作为签名;
禁止用多张图片组合签名;
禁止用超大字体作为签名;
禁止在签名中出现有关广告成分;
禁止在签名中做有恶意性质的网站链接。

二、帖子管理
站长、管理员、超级版竹、版主有权删除以下帖子。违反规定严重者,将可能被封IP以及ID。
1)主题帖删帖标准
A、图片类
1.色情传播的图片;
2.敏感政治题材的图片;
3.不利身心健康或恶心的图片;  
4.容易给人造成强烈视觉反感的图片;  
5.有暴力、凶杀、恐怖等消极煽动性的图片;  
6.侵犯他人隐私或合法权利的图片。   
B、政治军事类  
1.谈论明显反政府、反党、反社会性质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造谣、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民族和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C、人身攻击类  
1.造谣、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包括实体名称和网络名称);  
2.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资料、肖像、个人隐私的;  
4.调戏和戏弄他人的;
5.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形下,对论坛管理人员进行言论攻击的。   
D、色情类  
1.带有淫秽、色情词语的;
2.带有不健康内容描写的;
3.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
E、危害论坛类  
1.内容低级不健康的;
2.连续性重复帖或内容与主题无关的;  
2.在所发帖子中含有破坏和恶意的连接;  
3.对论坛进行言论上攻击和恶意分裂论坛;  
4.在专业版转贴乏味无聊的社会花边新闻;
5.专业深度明显缺乏而大量发布,影响会员参与的。
F、其它类
1.内容与主题明显不符的;
2.非灌水区灌水的;
3.重复发老帖、发毫无意义帖子的;
4.题目叫人误解或者曲解的(第一次警告作者该题目、第二次直接删除该贴);
5.使用超大字体、造成用户浏览不方便的;
6.用户用于测试发贴和贴图的(试贴专区除外);
7.言语粗鲁、不干净的;    
8.未经网站同意发布任何性质广告的;
9.非论坛管理人员使用[公告]、[本版公告]作为文章标题的;
10.在不对应版发布无专业深度转帖的;
11.不建议将专业报告拆分于不对应版赚取积分的;
12.不同会员间重复发帖的(多见于非原创性转帖,发帖子时,如不是原创,先在论坛里搜索一下有没有相关的帖子;对于重复发帖,版主将有权利按优先原则,对后发帖进行删除处理,而不用告诉发帖者);
13.在不同分版发布同一主题或相同内容帖子的;
14.篡改他人原著资料,做稍许变动却纳入原创的;
15.为维持论坛整洁风格,尽量不要发布带颜色的主题帖;
16.严禁发布大篇幅报告摘录,严禁发布无意义回复(如:顶/好/支持等);
17.严禁发布回复主题帖(仅回复可看),可下载资料统一上传至[共享下载]版块。
18.禁止为了升级而疯狂转发主题帖,对于类似“刷屏”行为,经3次提醒而未改过者,封ID(用户名)号。
2)回复贴删除标准
回复贴之删贴标准同上。此外、以下回复贴也可能将被删除:  
1.所有与发贴主题无关的回复贴(包含仅为提升级别而灌水的);  
2.单纯引用别人的发言的回复贴;  
3.仅为提升帖子位置而回复的回复贴。   
3)移贴和改贴原则  
如果帖子未违反发帖相关规定,但是内容与帖子所在分版不符,管理员、版主有权将帖子移动到合适的分版。  
如果帖子出现了语法错误、操作错误,不能正常显示或者利于阅读的,管理员、版主有权修改,使之正常显示,并且将在帖子上留下修改纪录。

三、地产论坛精华帖判定标准
1.原创
解析:锁定原创的实际意义在于对帖子发布者的最高奖励,包含原创文学、原创图片、原创报告、原创专业观点论文等。只有此类帖子才进行分值操作,并执行高分奖励。
2.主题鲜明,质量上乘
解析:对于会员转载一些专业性极高的帖子,具有极高的借鉴和学习作用,斑竹亦可判定精华,但是不能进行任何评分操作。
3.读者多,跟帖多,会员反应积极
解析:此标准不针对设置回复要求的帖子,回复帖将无权利参与评论精华帖。而会员的积极反应需要斑竹严格审核,对于一些无效的跟帖不纳入计数范畴。该类精华帖不进行分值操作。
4.字数不低于1000字
解析:前提是观点鲜明,言之有物,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原则上发帖字数不低于上述标准。
5.排版清晰,易于阅读和浏览
解析:针对部分会员转帖,或者上传各类报告时未进行仔细排版、审核,导致会员阅读存在困难的现象,后期经悉心编辑的帖子,达到其他标准时,可加为精华,但不进行分值操作。
以上5大标准须同时满足,关于分值处理,请各位斑竹熟记:惟有第1类帖子可进行分值奖励。

四、其他
本帖为地产论坛各会员进入论坛之必读帖。如有违反上述基本规则的行为,版主与管理员有权在进行处理时不作任何通知。
须知中可能有疏漏之处,也可能存在不足之处,为防论坛管理有失偏颇,望各位会员在遵守相关规则的同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本论坛将会据理采纳。
2#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5:57: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西祠胡同】※论坛发帖规则※...

【西祠胡同】

※论坛发帖规则※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2、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3、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以及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4、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和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5、发布广告宣传、连接他站地址;
6、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本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将被永久性取消会员资格,上述规则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本论坛现况为准。

※关于斑竹※
1、本论坛新任斑竹试用期为7天。
2、试用期斑竹给予斑竹正常的权利。
3、斑竹在试用期期间出现不尽职、不正常到论坛接受任命进行管理等情况管理员可随时解聘。恢复普通会员身份。
4、斑竹不是荣耀而是责任。
5、斑竹在上任前或上任三天内将自己的管理计划及相关建议发表在论坛事务。
6、对于经常不能管理版区、不尽职的斑竹,本论坛视自动退出管理团队。恢复普通会员级别。
7、 斑竹的职责是维护论坛的讨论秩序,引导网友展开正常健康的讨论。
8、 违反“发帖规则”的帖子,将会被斑竹删除或转移。
9、 为鼓励网友积极发帖,各斑竹可针对优秀的帖子奖励、加精华。
10、对于恶意攻击者,请通知管理员,封其网名,因诽谤而构成犯罪者的个人信息,管理员将会提交给公安机关。
11、斑竹严禁粗言秽语、起哄,斑竹代表着论坛的整体形象。

※关于会员注册※
你只有成为注册会员后才能发言,注册时请注意:
1、请会员不要重复注册,在注册时填写真实有效的E-Mail地址,以确保能收到本站发送给你的相关信息。
2、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国家政府机构或其他行政机构的名称;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以及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图形符号或让人难以理解的名字;
   网站域名、名称;
3、如果管理员认为你的注册名有违上述规定,有权注销你的注册名。
4、会员签名内禁止广告连接及本站之外的连接,发现后首先修改为“本站禁止广告连接”如经劝不听将给予封锁!

※关于发帖※
1、严禁发表任何纯属广告内容的文章,一经发现,立即锁定ID;
2、不得发布与主题内容无关的回复帖子,情节恶劣者视为恶意灌水;
3、严禁起哄,挑起争端,版主有权锁定/删除该贴,情节恶劣者,管理员有权锁定ID;
4、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
5、在公告等性质的帖子里,凡“注明”仅限管理员跟帖的,请普通会员不要跟贴,有不同意见请另外发帖子;
6、任何讨论区均不得讨论限制级话题,任何讨论区均不得出现涉及政治的言论。这里的限制级话题是指:暴力、恐怖、**、以及任何暴露男女性器官以及女性乳房、带有性暗示(无论是否明显)得各种图片、文字、影片、动画、声音等等,世界名画、人体彩绘。
7、严禁未经同意,将他人的帐号公布。
凡属违例行为,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编辑、转移、锁定甚至删除帖子,屡屡违规者,管理员将注销其注册名并阻止其登录IP。
3#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5:5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塞班智能手...

【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

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版规

欢迎参与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的技术交流,本「论坛」专为同好及会员们(以下简称「会员」)于网络上进行相关设备技术交流之用,所有「会员」均可于论坛上交流使用心得、技巧等等的讯息,但「论坛」不会就帖子中的错误资料负上任何责任。「会员」必须遵守「论坛」所定的一切规则,如有任何违反,轻者警告、扣减积分,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论坛」并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

「论坛」内的非会员专区采用开放形式,任何人士均能直接浏览,敬请留意!「论坛」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并且不会提供任何解释。「论坛」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的及时性、安全性及准确性也不作担保,唯「论坛」会尽一切努力维持「论坛」的正常运作,但不会就此而导致「会员」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谢谢!




                                             论坛规则及声明


1. 所有人均可免费注册为本「论坛」「会员」,唯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个真实的电邮地址,当忘记密码后,「论坛」会经电邮通知申请人找回密码,密码可于登入「论坛」后更改。「会员」有责任妥善保存阁下的登入名称及密码,并需对以其登入名称发表的所有帖子、讯息及图片负上一切法律责任。「会员」必须本着增进友谊、丰富知识、相互鼓励及支持、提高修养及互助互爱的心参与本「论坛」的讨论。

2. 本「论坛」设有多个独立及不同的机型分类讨论区、图片铃声等通用资源区以及代购、个人二手交易、休闲等其他讨论区,「会员」请选择于合适的版面发表帖子。帖子的标题、内容必须与相关版区的主题相符,「论坛」保留转移帖子到相关版区或删除无关帖子的权利。任何与本「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均有权直接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帖子的标题必须能简洁地反映帖子的内容,请勿使用「请问」、「请教」、「一个问题」、「高手请进」、「求助」等等或类似的作为帖子的标题,此等标题完全不能反映帖子的内容;换句话说,诸如「紧急求助」之类的标题亦于事无补。请不要一文多发,论坛严禁无聊灌水和版聊,对于一些回覆帖子上只写上「顶」、「Ding」、「推」、「Push」等等或类似的纯灌水字句一律不鼓励。有关技术性的问题请避免使用论坛短消息查询,尽量于「论坛」公开交流,以便大家可共同参与技术上的讨论。 2人之间的与帖子主题无关无意义的连续(超过3次以上)对话式回复或者 多人之间的与帖子主题无关无意义的连续(超过6次以上)对话式回复可由管理人员定义为版聊。

为公平公正起见,如有会员为单个或多个帖子向超过3名以上具有评分权限者主动索要评分并因此产生重复的加分等,论坛将保留追回评分及其他之权限。(2008年7月3日增补)

3. 所有帖子的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讯息或网址链接: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
- 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偷 拍、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反上述规则者,「论坛」必严格执行并采取相应行动,违规者并需负上个人的法律责任。

4. 严禁于帖子上发表下列的任何一种附件或网址链接:包括「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的相关图片或任何档案格式的文件、盗版软体、XX文件及注册器等。

5. 「论坛」上严禁讨论或交流盗版事宜,各「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论坛」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 目前应广大会员要求,已经不强行禁止签名处留个人QQ和手机号码,只要不是商业性质的(个人自用闲置物品不算商业性质)。因联系方式泄露而导致产生任何后果由会员本人自负,与本「论坛」无关。另外签名档处有非塞班智能手机论坛授权的、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外链或者内容,塞班智能手机论坛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2009年5月15日修订)

7. 请遵守网络道德及礼仪,严禁发表含有歧视、污辱、谩骂、脏话粗话等内容的论坛短消息及帖子,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亦不可使用含有上述内容的登入名称(即用户名),又或恶意雷同(包括相近或相似)的登入名称。「论坛」更严禁使用含有「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内容的签名档。

8.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广告或广告链接。

9.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以塞班智能手机网的名义对外发表任何讯息或组织活动。

10. 「论坛」内发表的帖子内容谨代表作者的观点,与本「论坛」的立场无关。作者需为在论坛发表的任何言论、文字及图片承担所有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与论坛板块主旨讨论内容无关的帖子、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帖子,塞班智能手机论坛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

11. 凡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否则「论坛」有权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转贴时并请认真注意原发表地方的版权声明,转贴之「会员」亦需承担可能由此而产生的版权责任。

12. 「会员」在「论坛」注册是免费的。凡于「论坛」注册并发表帖子者,均视为通读并同意上述的规则及声明,如有任何违规内容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有权在任何时候禁止、甚至删除帖子,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

13. 「会员」参与本「论坛」,即表明阁下已阅读并接受上述的各项规则及声明,「论坛」有权于任何时候,因应实际情况修改或变动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而不作另行通知,「论坛」并拥有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的最终解释及执行权。

附则
      
1、 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3次以上发帖或回复(含连续表情符号或不连贯字母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
补充:对楼主用马甲顶贴或者是发表纯表情回复或者是类似“DDDDD”一类的无意义回复的行为,将予以扣分2倍得分的处理,即如果是回复扣除2分财富,如果是主题则扣除4分财富。屡教不改者,扣除3次财富以上将予以扣除1好评。

2、 恶意翻帖,指一人(包括马甲)连续翻同一作者(包括马甲)帖子5篇(含)以上。

3、 任何形式的广告,指在发帖、回帖、签名等处,有意做其他同类网站及论坛的链接和其他各类广告。

4、 严禁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建立发布QQ群,以及非塞班论坛的团体和组织!

5、严禁发外网链接!

6、严禁在个人资料和帖子内容中使用缺乏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令人不适的、怪诞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含有淫秽色情成分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链接

7、被封禁的用户名,应于自被封禁之日起15日内在塞班智能手机论坛事务区提出申诉。(2008年7月14日增补)

8、禁止公开发帖成立和讨论小组织和小团队事宜。(2008年8月24日增补)

9、通过一段期间对机型比较讨论贴一律直接关闭的处理进行反思,感觉管理员之前对机型比较讨论贴的处理意见过于简单粗暴,经讨论决定机型比较讨论贴最新关闭标准为:以内容回复中有没有人身攻击为判断,一旦有了,关帖,第一个人身攻击的,扣除1好评,禁言3天。跟着回骂的,扣除1好评。(2008年12月2日增补)

10.为避免给广大会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发布资源的会员请先自行安装测试软件后,确认没有任何恶意插件或者会对手机造成损伤再行发布!如有因此而被举报或者发现的,将视情节予以删除附件并警告、删除附件并扣分(扣分将不予撤销)、删除附件并扣分(扣分将不予撤销)同时定期禁言禁访直至永久禁言禁访等处罚。(2008年12月5日增补)

11.网购有风险,购买需谨慎,目前塞班并未与任何经销商合作,同时对于论坛上会员名义发起的团购贴、求店贴等我们保留关闭甚至删除的权限。(2009年1月4日增补)

12.对于总版规中未提及,但是实际影响到了论坛管理的会员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责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进行处理。(2008年12月6日增补)

塞班智能手机网论坛
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01: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性爱论坛版规】——也有版规哟请...

【性爱论坛版规】——也有版规哟

请先认真阅读《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并严格遵守!






请相信我们打击违反本版版规的帖子和ID的决心,也请相信我们处理违规帖的力度!






本论坛不对删除帖子、封ID、封IP等处罚做任何解释,请各位版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问为什么删除帖子和封锁ID,请反省自己的行为!






对于违反下列规定的帖子,做直接删除处理,违反下列规定超过2次者,一律封锁ID处理:






1,涉及性爱过程详细描写的;



2,征婚贴、征友帖、本地交友贴;



3,语言粗俗的帖子;



4,违反人伦、道德的帖子;



5,主题和内容不符的帖子;



6,恶心灌水帖、人身攻击帖;



7,语言涉及性骚扰的帖子;



8,恶意刷屏帖;






对于违反下列规定的帖子,做直接封锁ID并清空所有主题帖和回复帖处理,严重的提交网络**处理:






1,在帖子标题、内容中留下任何一种联系方式的;



2,在帖子中明示或者暗示通过论坛短消息的;



3,涉及色情内容的;



4,广告帖;



5,涉及发表和上传色情贴、露点、偷拍等内容的图片的;






对于违反下列规定的帖子,做直接提交ID和上网IP交网络**处理:






1,发表色情网站链接的帖子;



2,发表色情内容、色情图片的帖子;



3,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帖子;






管理员、版主有权删除不适合的贴子、质量不高的贴子和与版面无关的帖子,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在此投诉,我们会答复的,版面上的投诉帖子一律删除。删除贴子不是不尊重您的劳动,而是为了维护本论坛的良好秩序和良性发展、保障贴子的质量,便于大家学习和交流。






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但请自觉服从本版管理。鉴于性的特殊性,所以本版在管理时会较严格,请多理解和配合。






本版的答复仅供参考,您发贴所涉及的个人隐私自负,本版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39健康网性爱论坛两性健康版面所有。
5#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02: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鬼友网社区】论坛版规! 欢迎大...

【鬼友网社区】论坛版规!  
欢迎大家来到鬼友网论坛,希望大家能在鬼友网里得到更多的资源,交到更多的朋友,在鬼友网论坛里玩的开心。
现在的鬼友网对于新、老会员来说都是个新的开始,在慢慢走向正规化。鬼友网是个人站点,但是也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
所以版规是必要的,也需要广大的会员一起支持和配合。一旦发现违反,必严惩~~
1.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鬼友网论坛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秽、****、赌博、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任何人不得在鬼友网论坛中违反下列规定:
(1)发布未经鬼友网论坛同意的广告;  
(2)发布损害鬼友网论坛利益、影响鬼友网论坛存在的言行;  
(3)发布歪曲事实、制造混乱和使用不文明言行的;  
(4)在非灌水区发表灌水帖子或在灌水区发表大面积灌水帖子严重影响论坛的;  
(5)个人信息、签名等资料中含有不良信息、影响浏览访问的;
(6)使用甚至恶意雷同、仿冒伟人、名人或者论坛现有的ID、头衔;
(7)使用带有污辱、人身攻击或含不健康内容的ID、头衔和签名档;
(8)进行破坏论坛安全以及对论坛构成威胁的(包括言论和行动);  
(9)对会员和其他事物进行辱骂、威胁、进行人身攻击的;  
(10)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合法行为。  
3.关于论坛ID:
(一)不允许注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相关政治等领域的真实姓名等做为ID
(二)不允许注册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网站网址或站名等相关领域名称做为ID
(三)不允许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不道德且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做为ID
(四)不允许注册污辱性的词语做为ID等等,容易误解的ID
(五)不允许注册与鬼友网管理层类似容易混肴或者产生歧义的ID
[关于有争议的ID,我们只能无条件删除ID处理]
4.凡是违反以上条例的,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以下方式处理:  
(1)修改帖子;  
(2)删除或锁定帖子,并受到论坛的警告;
(3)禁言3-10天;  
(4)无限期封IP及相关联信息;  
(5)情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和网络安全的将递交公安部门处理。

      希望我们这个美好家园里有你的一份功劳!
      鬼友网管理员撰写!
6#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0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论坛版规总则 一、必须...

论坛版规总则
        一、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国家其它关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及临时性法规。

        二、不得利用本论坛进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自动过滤、违规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11)您发表的帖子及作品仅代表您的个人行为,与本论坛无关。
            (12)您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三、不得对本论坛服务空间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破坏,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不得进行任何试图改变论坛提供的服务和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不得建立或利用有关其他超出网站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网络或者服务器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本论坛与互联网的通畅联系。

        四、不得上载、张贴、发送或以其他形式传输任何未经请求或授权的广告。不得上载、张贴、发送或以其他形式传输任何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同意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用户了解,如果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使用本服务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在电子公告板上,或利用类似的服务,发布法律法规所禁止发布的信息,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注册时或本身自定义头衔有下列情形,将视情况予以立即警告、删除ID、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封IP:
       (1)使用带有身份性的(包括任何国家语言),诸如:“XXX的妈妈、XXX是我儿、XXX他爷”等等词组注册的。
       (2)使用敏感政治人物姓名注册(包括任何国家语言)的或与政治人物姓名相近的昵称。
       (3)使用恶意的、混淆性的、侮辱性的词汇(包括任何国家语言)的,如“我是管理员”“超级版主”“我是XXX”等。
      
         六、本论坛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利用论坛进行商业活动,如有发现立即封禁相关ID并删除全部贴子。
         
        七、不得在本论坛管理小组未允许的情况下,发布宣传商家、其它论坛、网站等非本论坛信息的贴子。

         八、不得发布QQ群信息,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一切招暮、拉人活动,否则直接封ID。
7#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03: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发表主题及回复有关规定...

发表主题及回复有关规定
        一、在任意板块发贴回帖以前,请先浏览相关版块的版规,按照版规的要求发贴回帖,如子版块没有版规的,则参考总版规。

        二、对论坛或论坛发布的相关资源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详细说明你的观点,不得有轻视、嘲笑及漫骂等一切不文明用语。

        三、发问题贴时切记主题明确,贴子内容详细,以便其他机友能够明白你的问题所在而更快的解决你的问题。

        四、回贴时切勿发布如“看一看”“试一试”“ 怎么样?”之类无意义的信息,当然,我们不反对如“谢谢楼主”等感谢贴。

        五、注意各位的签名!不得出现商业信息、不文明语句及其它论坛或网站的连接!

        六、以下的主题或回贴将被删除,视情况还可能封掉发言人ID,请注意!
        (1)不看版规乱开主题,在不同版块发布同样信息,或发布置顶、精华贴中已经有的主题。
        (2)发布违规内容、反动、涉及到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帖子。
        (3)用不文明语言或者图片、文字等对他人进行攻击、诬陷、漫骂和讽刺,严禁发布恶意丑化他人、团体及国家形象的帖子。
        (4)发广告帖,在帖子中宣传其他网站和论坛、发网络赚钱贴。
        (5)发表带有病毒或恶意代码的帖子、恶意批评中国ZF与两岸政治或发表宣扬自动过滤的文章等

       七、严禁文字少的可怜的简单回复,如顶,顶先,好,支持,谢谢,感谢,......等等。

       八、严禁胡敲键盘,不知所云的回复,与主题无关的回复等都将被删除并扣分。

       九、严禁随意复制粘贴他人回复以及部分复制粘贴他人回复。

       十、严禁连续重复回复同一主题,如果会员在回帖以后感觉还有活说,请编辑自己的帖子,不要再次回复。

       十一、严禁粘贴字符阵(用小字组成大字或图案,什么“顶”之类),用相同的话在不同的帖子中回复,以达到赚发贴数和积分升级或其他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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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0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178网社区论坛版规第一章 道德规范...

178网社区论坛版规
第一章 道德规范
第二章 言论禁止
第三章 广告与商业行为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一章 道德规范
    第1条 本社区用户应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及其文章,友爱互助,不搞欺骗;   
    第2条 178网社区提倡正直、诚信、互助,要勇于抵制不良行为,共同维护社区良好秩序;
    第3条 本社区用户应时时注意网络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友好辩论,不可出言不逊;
    第4条 严厉禁止猥亵性的文章,禁止对任何人进行污辱、谩骂及人身攻击;
    第5条 本社区用户请尽量不要发表无内容的空帖,不发表与本版无关的文章;不要为了一时好玩去做破坏网络安全,恶意灌水或大量重复发表(炸帖)的事,对于干扰和破坏社区正常工作的行为,178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 言论禁止
    第6条 凡违反本规定第6条及以下各款规定的言论,均在本社区禁止之列:
    (一) 攻击和影射政府、执政党,或披露“内幕”的境外媒体(网站)文章(图片);
    (二) 对政府、公务员批评超出正常范畴或夸大捏造,或攻击国家政体、政党及主要领导人的言论;
    (三) 涉及他人隐私、恐吓、骚扰、对性活动及心理体验露骨描述的文字、图片;
    (四) 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3个项目论坛,在同一版发表同一文章超过2篇;
    (五) 文章或签名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在中文论坛故意不使用中文交流的;
    (六) 在社区中恶意灌水,发表大量无内容的垃圾信息的行为;
    (七) 未经本社区同意,在非广告发布区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其他受到控制的广告与商业行为;
    (八) 故意或变相宣传178网的竞争对手,或者以类似行为扰乱社区秩序的;
    (九)模仿社区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第三章 广告与商业行为         
    (一) 商业站点工作人员以组织网友活动名义进行的变相商业活动;
    (二) 发表有商业宣传及商业活动内容的主帖,或逃避管理在回帖中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 签名中设置有商业广告链接及文字图片的;
    178网社区还对以下发布垃圾广告、扰民广告的行为进行控制和处罚:
    (四) 发布与版面无关或无实际内容的广告,或重复同样内容的广告,干扰网友阅读和版面秩序的;
    (五) 即使是在允许广告宣传的论坛,有连续发布广告、恶意占有版面行为的;
    (六) 利用社区短消息功能发布广告的。
    对以上行为,178网社区通过计算机及管理人员实施双重控制,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删除,对故意违反或屡次违规者,社区依次给予警告、限制发言、注销id的处罚。
      第8条 未经本社区许可,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在非广告发布区发布广告性文章。需要在社区进行广告宣传及举办商业活动的,可与178网直接联系;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9条 以下各种行为,178网社区视为"灌水":
    1、内容含有**、政治敏感话题,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
    2、拷贝他人贴子并重复发表三次以上的;
    3、发表和本版讨论主题无关的贴子,发表标题或内容没有任何意义的贴子;
    4、恶意翻帖(将某id的帖子一次性翻出5篇以上,并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
    5、剽窃他人作品(发表文章前系统已经要求用户定义文章为原创或为转载)的。
    发生上述情况,版主可采取警告、删除文章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版主有权限制用户在该版的发言权或申报178网社区做进一步处理;
    第10条 "恶意灌水",就是有意发表大量相同的文章或在帖子中发表大量相同的回复,这比"灌水"危害性更大,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破坏行为,其后果是造成系统资源的巨大浪费并直接导致178网社区的访问速度变慢。对于"恶意灌水"行为,社区 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取消该帐号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的处理;               
    第11条 对于违反删帖标准(第6、21条规定)的行为,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删除当前文章。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社区有权关闭其发言权限、暂停直至注销用户名;
    第12条 在社区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工作人员有权限制该用户的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社区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取消该帐号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的处理;
    第13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社区技术漏洞进行任何商业及违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社区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178网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4条 社区内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178网公司共同所有;178网社区有权将在该社区发表的文章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5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
    (二)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
    (三) 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16条 社区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社区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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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10: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一、删帖标准:任何人在本网站官方网游...

一、删帖标准:
任何人在本网站官方网游论坛发帖,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版主有权予以删帖
1、严禁张贴任何危害国家安全、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有关政 治、军 事、色 情等方面及其他不符合本论坛宗旨的图片和言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制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 信、淫 秽、色 情、赌 博、暴力、凶 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损害国家机关名誉和信誉的;
(8)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严禁发布含有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挑衅或其他具有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帖子;对于被人通过发帖进行侮辱、诽谤、挑衅后,以相同方式予以反击或报复的,将同样予以删除。

3、严禁发布引起歧义、煽动、影响版面秩序和聊天氛围的帖子。

4、严禁以任何形式在论坛上进行买卖交易(如:买卖账号;或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制作视频、图片等)。

5、严禁发布含有外挂、内挂、病毒、木马等非法程序的帖子。

6、严禁发布带有不明链接或文件下载链接的帖子。

7、严禁发布有损久游网及相关游戏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私服或其他网游的宣传信息、讨论其他公司游戏运营情况。

8、不得讨论与本版游戏无关话题;严禁发表同一内容的主题帖。

9、不得发布任何毫无意义的纯水帖、纯引用、即时汇报等无实质内容的主题或回复;同一内容不得重复发帖;不得打捞1星期前的沉帖(精华帖由当班版主视其情况酌情处理)。坚决抵制版聊!
名词解释:
——纯水帖:无丝毫意思的回帖或没有阅读价值的发帖。
如:
* 帖子里仅有英文字母或数字如a,b,c,1,2,3等等
* 帖子里仅有 “呵呵”,“嘿嘿”之类表达情绪的单词而无其他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的
* 帖子里仅有单纯的一个字,如「倒、阅、是、不、喔、啊、嗯、顶、好」等,而无其他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的
* 同个主题里发布类似自己跟自己留言对答的毫无意义的回复 (俗称自言自语)
* 只有表情或符号,无其他任何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的
* 和主题无关的内容,或一段歌词,一段笑话,他人签名内容等
——纯引用:直接引用他人回复作为自己回复。
——即时汇报:发表一个主题帖来告之他人自己最近一次的生活情况,如「吃喝拉撒睡」等;或是近期预备的行踪。

10、为保持版面整洁,发表的帖子标题请以左对齐方式对齐,违规帖将一律删除。
不得出现诸如以下格式的帖子:
-                     [嗯,祝祢幸福]
                            老公,我错叻,
.                              放我出去......。

二、锁帖标准:
任何人在本网站官方网游论坛发帖,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版主有权予以锁帖

1、严禁在精华帖内灌水。如果此精华帖为他人所有,版主锁前会留言通知其另开新帖并为其加色加精。灌水者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时间的禁言处罚。

2、帖子长度超过20页自动锁定,实属有意义之好贴,精华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注:
以上删帖标准和锁帖标准对昵称、签名、精华帖同样有效。

3、版主答复过的问题帖将一律锁定处理。


三、精华帖评定: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与本版块定位准确。
2、必须是原创,文笔优美,构思新颖,布局美观,有一定的首创性技巧。转贴或者有剽窃嫌疑的帖子一律不得加精。
3、反响较大能引起共鸣的(并非灌水,顶帖),具有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帖子,均可加为精华

版主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符合上述评定、标准的,将直接为该帖加设精华。用户无需向版主提交申请。
论坛管理员也将会对已评定的精华帖进行审定,一但发现不符合标准或有争议的精华帖将有权撤消其精华。

四、论坛账号禁言及处罚标准:
1、违反上述第一条第1、第5项情形者,将予以全版永久禁言的处罚。
2、违反上述其余版规的,经删帖或锁帖后屡教不改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禁言1-10天不等的处罚,并扣除发帖数及积分各10%-30%。情节严重者将被予以在该版面永久禁言的处罚,并扣除发帖数及积分各50%。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对其进行全版永久禁言的处罚,并清空发帖数及积分。
3、凡有过一次禁言处罚记录者(非永久禁言),系统自动解禁后,如发现再次违反版规,将直接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罚,并且将永不解禁。
4、开小号、马甲违反版规的,在确认主号后,版主有权对主号一并予以永久禁言处罚。
5、凡冒充久游网官方工作人员进行发帖和回复者,一律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罚。
注:
1、当班版主对违规账号予以删帖或禁言时,无需发布任何通知。
2、非永久性禁言的账号禁言期满后,系统将会自动对其进行解禁。
3、账号一旦永久禁言后,将永不解禁。此禁言只针对论坛发言,不会影响到正常游戏登陆。


五、用户奖励制度:
对于经常协助版主、热心帮助有困难玩家、正确回答玩家问题的网友,将会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现有积分*10%-30%的奖励。表现杰出者,版主会酌情考虑添加自定义称号
自定义称号奖励须知:
● 字数限制:4
● 不得有特殊符号、数字、英文等,必须是纯汉字
● 时限2个月
● 已加设过自定义称号的玩家如在2个月有效期间违反版规被禁言,将直接取消其称号。
● 已加设自定义称号的玩家如果连续1个星期未帮助有困难坛友的将直接取消其称号。


六、友情提示:
1、久游网的官方主页网址为:http://www.9you.com。
2、玩家在论坛发言时应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及下载地址。
3、网吧用户需特别注意账户安全,关闭IE时应先完全登出。
4、玩家应尽可能的不参与非官方正式发布的活动,否则由此造成任何损失或产生任何纠纷的,由玩家自行承担或处理。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请大家互相监督,举报不良帖子, 祝愿大家在这里玩的开心.

版规时刻更新,发布时间见标题,请持续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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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5 16:1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re: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一)...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尽管这里是水区,但仍请各位网友将相应的主题发布至相应的版块中去。在灌水时请注意以下条例:


严禁发帖刷屏
(1)在2个小时内同一人使用一个或一个以上ID发布超过7个(含7个)的帖子,或者,占第一页版面1/5以上

(2)同一ID或者来自同一IP下的ID将同一楼主的帖子顶出占据第一页版面1/5以上

(3)不可恶意刷屏


严禁以下帖子

(1)色情帖,广告帖(包含所有的供求消息),迷信帖,宣传邪教组织贴
(2)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帖,无论是主题或回帖内容

(3)没有实际内容及只有链接没有任何文字说明的帖子或回复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帖子
(5)大量恶意的文字或符号(如复制同一个或一段文字为主帖内容

(6)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衔接图(包括含有广告性质的),版主有权先进行删除,并加以警告。不听劝者:第一次扣除贡献10点+短信PM警告,第二次扣除贡献20点+关押监狱3天+短信PM警告,第三次短信PM警告+直接删除ID

严禁粗言、攻击性语言
     
(1)无论网友之间现实或网络上有任何的不快,不得用粗言、攻击性语言相互攻击谩骂(开玩笑除外,判断方法为当事人短信PM版主说明)。不得在论坛直接或者间接发帖或回复打击报复相关人员。

(2)在版主了解处理过程中双方或多方仍继续攻击谩骂或者持续此话题者版主有权先行关押,如还不听劝者,仍用马甲闹事者,版主可直接删除其ID!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发布延续,管理员明确要求不得延续的话题。不管是回复还是主题贴,

(3)不得发布管理员警告信息,劝阻不听者版主有权处理。

(4)处理完毕的话题如有异议可以直接留言板投诉,不得在社区论坛发布任何延续话题的帖子或回复。

恶意灌水

以下行为定义为恶意灌水:

1.连续回复标点符号、拼音字母、单字简单回复、数字回复,纯表情和COPY回复帖。

2.发空贴,即只有主题,没有内容的,如:只有链接或表情。

3.重复发同一句话在不同帖或在同一帖,丝毫不和聊天内容相符合.

4.版块恶意刷屏,刷屏的概念,即在版块中,2小时内发帖数超过5帖(含5帖)或者占据板块第一页1/5的……

  5.复制他人回帖作为自己的回帖


违犯版规处理:
1.删除主题贴或回帖,并扣除10分经验值

2.情节严重,我们将扣除其所有积分发贴给予警告

3.多次警告无效的,一律删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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