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清风如酒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2高考工作即时通报(高考考务宣传进行中)

[复制链接]
91#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2:3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加强普通高考考风考纪管理,2012年将在全省范围内以考区为单位,按照“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统一配备考试用具。
    每科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将提醒考生将文具清理、封装好并放在课桌上,只有在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才能将文具带出考场。对于考生故意损坏或带走自己文具或他人文具的按违纪处理。
92#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2:3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考试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参考时考生不得戴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场内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三、每科考前4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查验。
    四、考生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文具答题,不得自带文具入场。只有在外语科目考试结束时才能将统一提供的文具带出考场,其他科目考试结束时应将文具整理好放在课桌上。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类型等项目。考生应配合监考员做好各科签字(笔记采集)工作。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选考题所做题目的题号必须与所涂题目的题号一致。
    六、迟到15分钟后(英语科目14∶45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在规定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非选择题只允许用统一提供的签字笔作答,作图只能用统一提供的铅笔或统一提供的签字笔),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93#
发表于 2012-5-9 14:04: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政策详细,又是一年高考,政策都在这里找。
9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6:45: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教育部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原18号令)进行了修订,并以教育部33号令发布,自201241日起施行。现将与高考相关的内容节录如下: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3 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3 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2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今年新课标下高考试卷结构调整情况:


    一是有的科目增加多选题:省自命题:理数新设置了一个二选一的选做题,理科综合课标卷非选择题部分由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必考题和选考题构成,物理、化学为三选一,生物为二选一。文综课标卷非选择题部分由地理、历史两科选考题构成三选一。
    二是分值调整:英语完成句子题型总分由15分增至20分;短文写作题由原来的25分增加到30分,词数要求由100词左右增至120词左右。理科综合课标卷物理由120分调整为110分,化学由108分调整为100分,生物由72分调整为90分;
    三是题量变化:文数解答题比往年减少了一道大题,而填空题将比往年增加2道题,变成了7道题。理科综合课标卷选择题生物增加了16分,化学减少了16分,
96#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34: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2012年高考,全省将全面落实完成考场全程监控录像系统(包括各重点部位及重要通道),实现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并全程录像。考后会根据录像处理违纪舞弊现象。
97#
发表于 2012-5-12 23:20: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教育工作者们辛苦了,同时也预祝高三学子取得理想的成绩,再创辉煌
9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19:5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标准化考点正在建设中……
99#
 楼主| 发表于 2012-5-22 15:11: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5-22 15:13 编辑

诚信应考  公平竞争
——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及家长:
          大家好!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质量,并让考生顺利考出好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倡议: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普通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考试信度既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也是教育公平原则的要求。但近年来每到考前或考试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无良中介恶意传播各类涉考有害信息,贩卖所谓高考试题和答案,兜售无线电作弊工具,组织团伙舞弊,干扰破坏考试公平和秩序;每年也总有极少数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走捷径的考生被忽悠,或花钱买假试题、假答案,或花钱买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最终受骗上当,追悔莫及。
        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将违纪作弊行为划分为两类23种,对每一种违纪作弊行为的特征都进行了详细描述,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违纪者取消单科考试成绩;作弊者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对其中①组织团伙作弊,②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③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④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种严重作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除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外,同时停止其参加该项考试1-3年,乃至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触犯刑律者还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有处理结果记入诚信档案伴随终身。近日,教育部、宣传部、工信部、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工商总局、新闻办、保密局、武警等10部委联合发文,要求相关部门联手打击贩卖假试题、假答案及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整肃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2011年我省高考厅际联席会议多部门联手,共打掉作弊团伙3个,查处违纪作弊考生103人,其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7人,抄袭、协助他人抄袭44人,旁窥1人,夹带15人,使用通讯工具作弊17人,代考6人,撕毁答题卡1人,在试卷上做标记2人,试卷答案雷同5人,未经同意擅自离场1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2人,其他2 人。这些考生分别受到了取消单科或全科考试成绩的处罚,其中使用手机、请人代考等严重作弊的45名考生,还被取消了今年的报考资格。在今年的艺术、体育等小科类考试中,我省又取消了108名请人代考、使用手机等严重作弊考生参加今年高考文化课考试的资格。
        2012年,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新举措,重点打击包括请“qiang手”代考及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
        一是使用身份证识别仪鉴别考生身份真伪,以杜绝请“枪shou”代考行为。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对疑似代考者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设备鉴别身份,禁止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等。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防止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及代考。考生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检查及考场签名,考场统一配挂无声挂钟,禁止考生携带计时工具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按照“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原则,考场统一配发考试文具,禁止考生自带文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至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不得带走文具等。
        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利用现代科技反制高科技作弊。考场内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监考大师等工具,防止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方位、全时段视频监控,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回放视频录像,对发现的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为了确保各位考生2012年普通高考顺利,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1.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及教育部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犯规。
        2.认真保管好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3.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选答选考题。错误填涂题号信息会有可能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对选考题多做的按所做第一题进行评卷和给分。
        4.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
        5.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考生朋友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诚信应考每天心安理得,违纪作弊时刻战战兢兢;诚信应考今年不行明年可以再来,违纪作弊则会终生遗憾。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丢掉幻想,放弃侥幸,公平竞争,诚信应考。衷心祝愿全体考生在2012年的高考中交出满意答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Ο一二年五月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08:5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教育部新规封杀繁体字、网络语言

        教育部《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新规封杀繁体字、网络语言。
        南师大文学院汉语言文字专家董志翘教授解释说,所谓现行规范的汉语言文字其实包括两方面,一是文字要规范,二是语言要规范。
        文字规范是指必须使用现在通行的简体汉字,那么繁体字、古文字都不能用,更别说什么甲骨文了。
        语言则包括三个方面:语音、语法及词汇,这三者都要规范,这意味着那些网络语言、火星文等还不被认定的语言都不能用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