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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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蒙蒙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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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支教生活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2-9-24 22:43: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不错,值得学习
92#
发表于 2012-9-24 22:49: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特别提醒 发表于 2012-9-24 22:08
感谢“鸣凤山里人 ”的用心回复,也感谢你的提醒。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也应该是一位教育界的人士。说句实 ...

幼稚之言,不把实话当实话听,难道论坛被关过这位网友不知道?
你在中国,不在美国。
93#
发表于 2012-9-25 06:40: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本帖最后由 鸣凤山里人 于 2012-9-25 06:45 编辑
特别提醒 发表于 2012-9-24 22:08
感谢“鸣凤山里人 ”的用心回复,也感谢你的提醒。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也应该是一位教育界的人士。说句实 ...


    你的回复很用心,也很诚恳!正如你所说的"一个论坛的形成,不是一人二人就可以组成的;一个论坛的成长,也非一天两天就可以促就的;一个论坛的存在,更不是一帖两贴就能成功的."远安论坛之所以能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是因为众人的"真善美"汇集到一起,每一个好帖都能使人受益,给人享受,每一个网友也都能从他人的好帖中受益,得到享受.所以,个别的人那些邪恶的做法,是影响不了论坛的良性发展的!也如同现实生活一样,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我们依然需要的是"真善美",我们对待邪恶的态度也应该旗帜鲜明!
    本帖的主题是支教日记,让我们共同期待美丽的支教教师们下一个闪亮登场!
9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2:4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对不起各位,初涉论坛就遇到些不愉快的事,昨天和另一个支教老师通了电话,支教日记我们不再继续写了。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9-25 12:48 不必过于纠结,很多人是你们的后盾。 论坛极个别的总是把鸡蛋里面挑骨头当做自己的爱好,显得自己多么独到,呸! 支持楼主继续写,也希望你给你的支教同伴做做工作。  详情 回复
95#
发表于 2012-9-25 12:44: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为何不写啊,多数人是支持你们的,个别家伙我们都不理睬他们。
96#
发表于 2012-9-25 12:4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蒙蒙细雨 发表于 2012-9-25 12:40
对不起各位,初涉论坛就遇到些不愉快的事,昨天和另一个支教老师通了电话,支教日记我们不再继续写了。

不必过于纠结,很多人是你们的后盾。
论坛极个别的总是把鸡蛋里面挑骨头当做自己的爱好,显得自己多么独到,呸!
支持楼主继续写,也希望你给你的支教同伴做做工作。
97#
发表于 2012-9-25 13:16: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一直有人想方设法把论坛搞垮,你不来正是有人的目的,说明他胜利了,你坚持,他就失败了。
论坛还有人没有看清白这一点,要么是进来时间不长,对论坛环境不熟悉,要么就是反应迟钝。
98#
发表于 2012-9-25 14:1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支教日记是否续写,我表示都能理解!但如果续写,我觉得支教教师至少从三个方面在挑战自我:一是与本职工作压力的挑战,支教教师的本职工作毕竟不是写日记,面对支教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还要发挥好支教教师的作用,如果业余还写支教日记,确实是个挑战;二是与意志力的挑战,一年下来,即使一周一篇,越往后写,难度越大,因为支教教师的工作是固定的,朝后写确实越来越难找到新的话题; 三是与心理承受力的挑战,初进论坛,刚刚说了几句话,就被人挑刺,谁愿意啊?
    所以我说,支教日记不续写,我能理解!  
    支教教师是否愿意接受挑战,支教日记是否续写,取决于几名支教教师自己,以及把你们忽悠进论坛的九子溪水!
     
99#
发表于 2012-9-25 14:2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soso_e113:}写和不写都是自由的。
先调整一下再说,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9-25 14:32 要是我是支教老师,我就大写特写,让那些想达到某些目的人干瞪眼而不是偷到笑  详情 回复
100#
发表于 2012-9-25 14:32: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电信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2-9-25 14:22
写和不写都是自由的。
先调整一下再说,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

要是我是支教老师,我就大写特写,让那些想达到某些目的人干瞪眼而不是偷到笑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9-25 14:40 附议!力顶!  详情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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