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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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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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有人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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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1-5-23 22:0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看样子大家对两位死者死因的关注度还是很高的,访问量竟然有10000多了,在论坛中访问量也算是排名前几位的帖了。我想只要在不侵犯死者及其家属隐私的前提下,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生命的意义也未必不是件好事,也希望这样能给更多人起到一种教育和警示作用!
122#
发表于 2011-5-23 22:37: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只能说可惜,活着的人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别的不好作过多的评价!
123#
发表于 2011-5-23 23:22: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感谢楼上二位的理解。
在洋坪出事的那女孩是身体上有疾病的,过的也艰辛。其中的苦谁能真正知道。
另外大家也不必过于敏感,每年远安意外的还是比较多。只是没一一在论坛上罗列。
车祸的,服毒的比跳楼的多许多许多。大家也无需做过多的想象。
好好活着,珍视生命!包括别人、家人的、自己的
124#
发表于 2011-5-24 11:1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支持121楼的观点
125#
发表于 2011-5-24 13:1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生的光荣,死的伟大。。
126#
发表于 2011-5-24 15:4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发现,县医院自从装修之后就老出事,坏了风水,有一次我去医院,进去之后,感觉那个大厅阴深深的,不舒服,同感的有木有?
流浪之舟 发表于 2011-5-20 14:57


无语!关人家医院什么事,医院就是个常死人的地方,能有什么坏不坏的理论。。。
127#
发表于 2011-5-24 22:23: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和抛弃。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128#
发表于 2011-5-24 23:3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唉~~~~~~!
129#
发表于 2011-5-25 11:49: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115# 佬玩童  
农村的一般喝农药。
大脸猫 发表于 2011-5-23 09:45
现在农药都是假的,关键有的喝不死人啊 ,我见过几个就是,农药太水了,喝了难受,没死成
130#
发表于 2011-5-27 18:57: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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