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暂不支持宽屏,请切换到窄屏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排行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只若初识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他们......

    [复制链接]
131#
发表于 2012-6-26 13:06: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 电信
每每都是在其他媒体上看到类似这些震撼人心的照片,非常感谢版主帮我记录了身边这些。 时常在生活中也会看到类似,我的能力范围之类只能“看看”,“想想”,再在心底“希望”一下。特别心疼那些孤寡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每次看到这些都忍不住落泪,今天亦如此。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为他们做点什么。
132#
发表于 2012-6-26 16:5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鸣凤山里人 于 2012-6-26 16:59 编辑
不经过别人同意乱发别人的照片儿,小心别人告你们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帖中所发图片并不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如果象你那样认为的话,新闻联播也播不成了,所有报纸,网络上凡是要发有人的图片,都要图片中所有人同意后才能发出来.

点评 时间 理由

发表于 2012-6-27 17:29 有理,若在街上,人家的脸也不许看?  详情 回复
133#
发表于 2012-6-27 16:41: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电信
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想想真是让人揪心不已,亲人之间那种思念的疼,那种牵挂的痛,何时是尽头?
134#
发表于 2012-6-27 17:2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此帖极有思想深度,应该继续。
135#
发表于 2012-6-27 17:2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鸣凤山里人 发表于 2012-6-26 1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 ...

有理,若在街上,人家的脸也不许看?
136#
发表于 2012-6-27 20:3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一中
一组组震撼人心的照片。感人深思。
137#
发表于 2012-6-27 21:06: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联通
本帖最后由 云中笑 于 2012-6-27 21:38 编辑

“深蓝的大海 ”说的还是有其道理的。第一、在我们这类论坛上发布照片不能等同于132楼所说新闻联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刊播新闻图片。第二、在发布未成年人图片时,非经其监护人同意,一般是要在其脸部马赛克处理的(就是新闻图片有时也是处理了的)。发布以上几个孩子照片又是否经过其监护人同意了呢?反正只要其监护人不说,大家都好!
上述观点并不否认此组照片的积极意义。
138#
 楼主| 发表于 2012-6-27 23:12: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只若初识 于 2012-6-28 08:42 编辑

谢谢深蓝的大海和云中笑的提醒!其实发贴之前我是犹豫了许久的,之所以还是发出来,是基于一种善意和自不量力的责任心,以及上面几位朋友所说的原因.。如有朋友介意相关图片,我在此表示歉意,并愿意删除;若真由此引起什么法律后果,本人愿负全责。同时,此贴我也将继续!
139#
发表于 2012-6-27 23:1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不用太紧张和介意,众多论坛此类照片很多,若有照片主人或者监护人提出删除要求,就删除。一般不会有多大问题。
电视、报纸和网络都是媒体,虽有区别,涉及照片或者视频权益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有很大差别,当然我说的是个人观点,应该以法律条款为准。
140#
发表于 2012-6-28 06:15: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昨晚回家打开电视,中央新闻频道正在播一个关于"常回家看看"写进"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采访节目,主持人白岩松说了一句话:"关注今天的他们(老人),就是关注明天的我们!"
     支持本帖主题继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