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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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放远安的体育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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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10 16:05: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县直单位投资建设的场馆没有义务让全民使用。
假如场馆全面对外开放了,设备更新、维护费用,环境保洁费用谁来买单?出现了安全事故,责任谁来负?
再者,单位建管的目的是为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服务,如果全面开放,外来人员的进入必定使得本单位人员的可用资源减少,让本单位职工站在场边看外来者打球,这是建管单位领导最不希望看到的。
举个例子:就羽毛球场地来说,县财政局可以说是远安最好的场地。如果对外开放,将会有一大批税务、供电、三江的爱好者前来,那么财政4片羽毛球场地很可能让财政局的职工根本排不上队。

要想全民享受体育场馆的资源使用权,必须由县级政府出面买单。
否则,带上零食,MP3,拿好毛巾,老老实实到体育馆排队去。
具本人了解,虽然有很多人早在N年前就有类似的建议和无数种想法,不过,只要县里的大领导们不重视,想法永远只能是想法。
兄弟,如果不介意的话,很欢迎你加入我们滴体育馆排队行列
12#
发表于 2010-8-10 16:05: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我想说又无语,只怪我命不好.我只想说有馆的他能赚钱吗???我是纳税人,那馆有我的一分钱我却不能去哟!呵呵!!
13#
发表于 2010-8-10 16:1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虽然我们都是纳税人,虽然财税建设场馆的钱都是来源于财税收入,也就是说,虽然财税的场馆间接是用人民的钱建设滴,但是,人民并不一定就有使用场馆的权利。
这个是没有办法滴事。估计换你当局长,你也会这么做。除非你当县长
14#
发表于 2010-8-12 08:52: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顶一下
楼主的ID和我以前的网名一模一样啊,握爪~
15#
发表于 2010-8-12 09:21: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CCTV 于 2010-8-12 09:36 编辑
县直单位投资建设的场馆没有义务让全民使用。
假如场馆全面对外开放了,设备更新、维护费用,环境保洁费用谁来买单?出现了安全事故,责任谁来负?
再者,单位建管的目的是为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服务,如果全面 ...
小人物 发表于 2010-8-10 16:05

这一些话一看就是官本位主义.你估计忘了,你是行政事业单位,你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表面上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实际上是为人民币服务或为自己服务.要知道你们这些建场馆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建场馆的钱还不是远安老百姓的钱,老百姓纳的税.结果被你们这些有特权的人霸占,你们还好意思在这里说.唉!中国人民很可怜啊!好多老百姓就像鲁迅笔下的"红眼睛阿义".
16#
发表于 2010-8-12 09:3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安监局的篮球场和乒乓球室是开放的~~每天都很多人去玩~~你也可以去玩啊~~
17#
发表于 2010-8-12 10:37: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一高的把球场开放撒!难道《全民健身条例》对一高来说只是摆设,教育局也不管哈
18#
发表于 2010-8-12 12:01: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同意开放,请联系体育局有关领导或者找县政府办公室领导!
19#
发表于 2010-8-12 19:1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远安的健身场所和器械确实太少了。
20#
发表于 2010-8-12 20:54: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体育馆顾名思义就是公共设施,就是对公民免费开放的。既然是县直单位投资兴建的,为什么还要取名体育馆?
  “虽然财税的场馆间接是用人民的钱建设滴,但是,人民并不一定就有使用场馆的权利。”你这句话说的太好了,对你相当无语。霸道点了 兄弟!

今天才晓得,原来体育馆是都是各行政单位自己筹钱建的,是私家地。普通老百姓是没办法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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