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新仔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妇幼保健院与新新娘的卑鄙勾当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0-11-15 09:01: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路过,只看看。。。
12#
发表于 2010-11-15 10:09: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直接投诉撒!在论坛说了不起作用。
13#
发表于 2010-11-15 10:47: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荆山冷月 于 2010-11-15 11:09 编辑

新仔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谢谢您对我院的监督和关注。
    1、对于您反映的游泳室医生服务态度问题,给您带来的困扰,我们十分抱歉,在此我们向您郑重致歉!我们已对该医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与处罚。希望以后继续监督,我院在此向您承诺绝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2、对于您反映的婴儿游泳抚触收费问题,我院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宜价费[2006]9号)文件规定收取,一次30.5元。目前我院正在试行游泳送免费体检活动,若您办理游泳抚触卡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优惠。
   
    3、关于您反映的照片收费问题。我院自开办游泳抚触项目以来,很多家长要求为幼儿在游泳时留下纪念照。本着满足家长意愿的初衷,由照相馆提供相机(自己有相机的可以带来拍照),免费赠送一张五寸过塑照片。其他照片由家长自愿选择,每张不同的过塑照片收费8元。对于您反映的新新娘照相馆收取40元费用问题,这类收费照片您可以不要。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取消和新新娘照相馆这项送照片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院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借此机会全面开展自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若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可致电3812204向院办投诉。
                                                                          
                                                                       远安县妇幼保健院
14#
发表于 2010-11-15 11:0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顶妇幼保健院的回复。妇幼保健院对网友的监督能诚恳接受并给与答复,希望各被提意见单位向他们学习。说个不该说的话,对网友所提意见进行认真答复是对网友的一种尊重。
15#
发表于 2010-11-15 11:1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没有具体事件真相还是不要评论太多!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楼主所说的是否属于妇幼院和商家勾结黑钱!我估计他们没那么大的胆子吧,你可以选择不要照片呀,难道上述机构和商家是霸王条款吗?
16#
发表于 2010-11-15 11:49: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顶妇幼保健院的回复。妇幼保健院对网友的监督能诚恳接受并给与答复,希望各被提意见单位向他们学习。说个不该说的话,对网友所提意见进行认真答复是对网友的一种尊重。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0-11-15 11:03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12:2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对妇幼保健院的回复,说实话,我还挺意外的。这样也好,希望妇幼保健院可以改进态度,更好的服务大众。
18#
发表于 2010-11-15 12:3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现在有很多商家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如果双方合作不违背大众的意愿,倒也是一个好事,可以为大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但是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不排除有一些浑水摸鱼,眼里只有钱的主,所以,这是个双刃剑,需要更好的监督系统来完善管理.
19#
发表于 2010-11-15 12:5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为什么曝光了才与新娘离婚?是不得已而为之吧?好!好!论坛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20#
发表于 2010-11-15 13:1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为什么曝光了才与新娘离婚?是不得已而为之吧?好!好!论坛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胡家山 发表于 2010-11-15 12:54
楼主貌似你是理解错了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