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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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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谁才是真正的车匪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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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4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挂军车牌照是违法的,逃避过路费也是违法的,超载也是违法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老百姓 发表于 2011-1-12 22:07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认为,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免收其通行费,财物损失达36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做出判决,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审判长: 逃费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影响量刑

是单项罪名判的哦,
一个贪官几年或几十年贪污几百万或上千万,怎么不影响量刑??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8:4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明明是犯罪了,就要受到惩罚,为什么要同情呢?
就像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一样,同样是杀死了人?
为什么前面可能是有期徒刑,后面的会是死刑呢?
网事如风 发表于 2011-1-13 11:11


不少法律界专家和律师提出质疑,认为就偷逃通行费的行为本身而言,并不构成犯罪。

一些专家提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缴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司机偷逃过路费的行为被发现,只需加倍补缴过路费,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3#
发表于 2011-1-13 21:33: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问题是他是个老百姓

司法部门可以不加考虑不研究的情况下按照最高法律标准判决
甚至可以.................
14#
发表于 2011-1-14 14:31: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天那,中国的法律是这样呀,好怕怕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4:36: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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