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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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捐款引起争议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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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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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06:5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曾经发过两篇狗屁评论,一篇是关于污染可能产生的后果分析,一篇是针对远安目前的一些乱象提出的反思建议,得到过几个网友的支持,对鄙人的屁话不嫌臭,看帖跟帖的也还不少。对第二篇关于反思的评论,有网友跟帖要求我继续引导反思,由于一些大家理解的原因,我没有继续,学会适可而止应是智者之为,鄙人绝非智者,是智者也不会在这里屁话连篇了,鄙人学习冒充智者而已,所以,对网友的建议鄙人并非没看,而是因为想学智者,假装清高罢了。
    近期,论坛掀起了一股捐款高潮,可以说效果很好,应是论坛开办以来效果最好的一次。印象中,论坛也有过多次这样的义举,但多不过几千元而已,但是,这次网友的热情被激发,目前,我在看过主题帖后估计一下,应该有三万五千元了吧。首先让我浪费几个文字为论坛和网友喝一声彩,鼓一次掌。
也在近期,也是因为捐款,论坛掀起了另外一股高潮,网友们对某媒体的宣传产生了巨大质疑,这个质疑貌似还在继续发酵。就此事,鄙人经过认真查看资料分析,有以下几点看法和建议,若有不妥,权当狗屁。
    一、事件有真相
    我经过草草研究,真相大致如此:
        61:荆楚网发布小朝露的病况的新闻,远安论坛同日发帖介绍小朝露病况的主题帖。
        67:远安论坛根据网友建议设置捐款账号。同日,三三峡晚报登载小朝露的情况。
        69:三峡晚报登载小朝露第二篇文章,同时三峡晚报发布远安论坛组织设置的捐款账号。
        69号左右:陈晓荣好像是在看到报纸后其所在社区去电,要求给小朝露捐款,社区觉得是个很好的新闻素材,将线索提供给三峡台,社区也开始组织捐赠,直播宜昌开始报道。
        611:远安论坛组织网友代表和账号监督人员到银行取款转交给小朝露,并伴随有现场捐款和看望小朝露的活动。三峡台得知远安有活动,想给陈晓荣事迹搞连续报道,委托远安县电视台帮助提供拍摄素材,县电视台受托随论坛网友采访。
        612:直播宜昌播出采访节目,里面的素材虽然来自论坛网友的捐款活动,但是只字未提远安论坛,而且把这次活动描述为“陈晓荣事迹的延续”,网友哗然,开始声讨。
        613,网友开主题帖要求三峡广电道歉。
    二、鄙人有看法
    (以下看法仅属于鄙人个人,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若有冒犯,纯属误伤,淡定了再看)
    (一)三峡广电明显存在新闻操守问题。
    作为宜昌最大的视频类主流媒体,新闻的规范性、求实性理应乱熟于心。本次新闻,站在三峡台一方,以陈晓荣事迹为主题进行连续报道,这个思路没错。但是问题在于,新闻必须有真实性,不能有虚假,新闻中关于网友捐款活动是在陈晓荣事迹的延续的描述明显与事实不符,严格说是说反了,网友的善举早于陈先生的善举,这是其一。其二,新闻应有敏感性和实效性。三峡台明明知道远安论坛在做一件比较大的募捐活动,而且当日的效果很好,既然已经委托县电视台帮助采访,为何不顺便报道论坛的活动,这是媒体人的责任和基本常识。其实,三峡台在本节目中多说一句远安论坛就可以了,或者另外搞个远安论坛的报道更是应该的,但是,三峡台没有,让人对三峡台的新闻方向和新闻操守提出质疑,你是为新闻而新闻,还是报道事实?质疑无疑是有道理的。其三,三峡台没有预想到自己失误造成的后果,没有一个谦逊的认错态度。网友来自各地,他们在为小朝露的捐款拼命摇旗呐喊的时候,三峡台的报道犹如一记闷棍砸在网友头上,随之,网友觉得感情被伤害,愤怒在爆发,三峡台其实简单说明一下情况,说轻一点,双方都能接受的道个歉,应该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没有,事态恶化,部分地区捐款活动停止。
    (二)网友的权益维权方式值得商榷。
    其一,网友对新闻报道失实提出质疑、甚至要求道歉,鄙人认为无可厚非,这是还原事实真相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其二,网友要求的方式过于急躁,缺乏大局意识。开帖说明网友的权益,澄清事实真相,都是对的。但有几点鄙人不敢苟同,一是方向要明,你的方向只有三峡台,中途面向任何其它人的任何口水都是错误的,也没必要重复说明自己的观点,口水会将自己置于和三峡台一样的不仁不义的境地,而且里面不乏别有用之徒利用口水对网友、对论坛进行攻击,重复会让人生厌。其二,因为维权采取停止捐款的方式大大不妥。提出此动议的人心态太急,不顾全大局,不管你怎么解释,都会被多数网友看作是只顾名誉、不顾大局的人,大局是捐款,大局绝对不是争输赢,你提出来,大家都知道了,目的就达到了,还有采取停止捐款的必要吗,这个压力你们或许是想给三峡台,但现在官方的媒体一般不会理你的,一方面说明三峡台不把小朝露的事情当回事,另一方面,也会有人说,个别执着的网友只重小我,忘记了大我。其三,注意适可而止。鄙人说的适可而止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在荆楚网、远安网、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省内、市内媒体分别对论坛活动给予肯定报道后,其实,网友的维权行动目的就已经基本达到,难道非要三峡台道歉,何必和他们一般见识?此时要适可而止,否则,你们就是和三峡台一样受网友唾弃的人了。第二个意思是在本论坛要适可而止。质疑正能针对三峡台,其它的杂音一概不要理会,不要口水不要被有些人利用。质疑的方式要调整,不宜在论坛继续大规模声讨质疑,你到其它媒体去说也可以,因为在论坛说多了,捐款主题被弱化,你们和三峡台会被同时认定为是影响小朝露捐款的罪魁祸首,也会将论坛置于不义之地。
    对三峡台的建言:认错吧,绝对有错,或许是无心之疏失,但肯定是错。   
    对网友最不委婉的一句忠告:不要用同样的错误对待别人的错误。
    对网友最诚恳的一句话:捐款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言尽于此,一般不回复,口水坚决敬而远之。

评分

4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1-6-14 07:45: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有理,绝对支持
3#
发表于 2011-6-14 07:5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顶!
佛在我心中!
4#
发表于 2011-6-14 08:04: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望楚兴 于 2011-6-14 08:14 编辑

  很佩服LZ分析问题的思维能力和文字功底!

  第一点看法本人完全赞同和支持;

  第二点部分赞同,网友的激动和气愤,不是因为要新闻媒体给自己“立牌坊”和要功,这一点根本没有必要,大多数网友都在外地根本不图这个,恰恰相反却是因为某电视台不尊重新闻的客观事实,甚至有拿别人所做的事情和成绩来为某些人或电视台自己要功之嫌,如此以来网友们就会认为成了被别人利用的一个工具,极大地伤害了网友的感情,这就是网友说“强盗”“欺世盗名”的主要原因。至于网友的过激做法,那都是电视台或它的马甲们逼出来的,如果没有连发7贴的人格辱骂,也不至于事情闹这么大!
5#
发表于 2011-6-14 08:19: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强烈支持,继续捐款!!!
不要让别人小看我们远安人
6#
发表于 2011-6-14 08:32: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希望争论止于智者,希望爱心继续延续.
7#
发表于 2011-6-14 08:3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看过,不再为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8#
发表于 2011-6-14 08:36: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有理,绝对支持
9#
发表于 2011-6-14 08:4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质疑的方式要调整,不宜在论坛继续大规模声讨质疑,你到其它媒体去说也可以,因为在论坛说多了,捐款主题被弱化,你们和三峡台会被同时认定为是影响小朝露捐款的罪魁祸首,也会将论坛置于不义之地。

说的有理。
10#
发表于 2011-6-14 09:03: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希望将爱心接力棒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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