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论坛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楼主: 星心玉榕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远安人民的好警察(警号061572)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2-5-12 19:5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虽然事件后面的发展似有不妥(如果醉的是个女的,警察后来能提前离开么,当然大家可以说我思想龌龊,但理论上这样处理确实存在风险),但不管怎样这么晚了还在街上认真巡查,确实配的上“人民警察”四个大字,不废话了,顶!
12#
发表于 2012-5-12 20:57: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楼主及其几位朋友连夜送人、寻人、交人,估计折腾了半夜,这才是做好事啊。
13#
发表于 2012-5-12 22:0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11# 轻若凡尘
14#
发表于 2012-5-12 22:0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我觉得是你太龌龊了 不要认为人人和你一样!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3:15: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3# 谈谈灌灌
谢谢夸奖,应该滴,人之初,性本善
16#
发表于 2012-5-12 23:4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呵呵,我说的理论上嘛
楼主和人民警察都是好样的
17#
发表于 2012-5-13 21:48: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话里有话啊!谢谢人民警察帮了你吧!谢谢人民警察没查你酒后吧!否则,后果是酒后驾车加上压人,就是刑事案件啊!
18#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22:36: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17# 绿竹罗伯特
19#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22:38: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18#
罗伯特,你真是圣才,你的理解真是异于常人啊
20#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22:43: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联通
11# 轻若凡尘
其实的你的说法也不是没道理,原本是警察叔叔说要送酒仙回去的。因为我朋友中一个本来就住在县医院家属区,熟路。另一个朋友和警察叔叔认识,所以放心让我们带酒仙回家。 而且我们也留了联系方式,任务完成我们电话汇报的结果滴。嘿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设为首页

广告热线:13339794535举报电话:0717-3819486法律顾问:沮城律师事务所 刘亚杰 律师

备案信息:ICP14000855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6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鄂公网安备 42052502000018号